就在今天下午16点(2022年3月15日)央视新闻报道,又一位偷税漏税的明星来了!这次是男流量邓伦。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经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邓伦在2019年到2020年间偷逃税额达到了四千七百多万、少缴了一千三百多万,现在税务局对他进行处罚,补税和交罚款的金额一共是1.06亿。
其实小编想说的是,前前后后多少为明星网红前前后后在偷逃税问题上栽了跟头了,先是2018年范冰冰偷逃税2.55亿,先后被国家要求补缴税款共计8.84亿;2021年郑爽偷逃税七千多万,前后被国家追缴税款和罚款共计2.99亿元;去年年底“网红一姐”薇娅偷逃税合计6.5亿元,前后被国家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人民币13.41亿元等等。先后有这么多鲜明的例子,但是现如今还有明星知法犯法,邓伦这一次又刷新了法律的底线。
早在去年上海市税务局在对文娱领域税收综合治理中,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邓伦存在涉嫌偷逃税问题,在2019-2020年间,邓伦虚构业务将个人劳务报酬转换为企业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同时存在其他少缴税款的行为,而且经税务机关屡次提醒督促却整改不彻底,遂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立案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而对于此次的立案侦查,邓伦及其工作室也通过社交平台道歉,表示自己已深刻自省并认识到错误,“称已经深刻自省、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会接受税务机关的一切决定,并愿意承担相关一切责任及后果,并且一如既往地积极努力工作,疫情当前占用公共资源深深地表达歉意。”;并积极配合执法机关的调查处理,先后主动补缴税款共计4455.03万元,并主动坦白其余的涉税违法行为,于是上海税务局第四稽查局给予其从轻发落,依国家法律法规对邓伦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6亿元,同时向邓伦送达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
估计看到这里好多粉丝内心是五味杂陈了吧,一边是国家法律威严,一边是自己的明星偶像,但小编想表达的意思是,作为公众人物,不能尝试去触碰法律的底线,正如俗语云: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邓伦是1992年出生在河北石家庄的年轻小生,毕业于上海戏剧学院,通过2012年个人的第一部电视剧《花非花雾非雾》宣告正式进入演艺圈,而先后又通过《新京华烟云》《白鹿原》《欢乐颂2》等多部电视剧进入观众的视野,而真正一跃成国内知名小生的是和杨紫一起主演的古装神话剧《香蜜沉沉烬如霜》,之后便是郭敬明的电影《晴雅集》,一路走来,邓伦的演艺事业可谓是顺风顺水,但今天的消息一出,属实又给众多明星上了一课。
邓伦偷逃税的消息一出,其下代言的众多品牌在10分钟内纷纷在微博上终止与邓伦的合作关系,据天眼查APP的不完全统计,邓伦目前代言产品有10余个,既有奢侈品牌宝格丽,也有洗护品牌雪花秀、欧莱雅、清扬等,还有食品品牌桂格、君乐宝、久久丫等,以及电器家具品牌云米和索菲亚家具等。而最快做出反映的便是云米电器一站式全屋智能,在邓伦偷逃税的消息公布的10分钟后就发微博宣称取消和邓伦的代言合作关系;紧接着便是久久丫品牌也在微博宣布终止与邓伦的合作。
而邓伦偷逃税新闻曝出、工作室账号被封,除了邓伦代言的品牌受影响,他参演影视的作品也首当其冲。据不完全统计,邓伦前前后后参与演出待播的作品有16部,仅2022年待播的作品就有10部,其中有与韩国艺人郑秀晶主演的电视剧《毕业季》、有与倪妮主演的电视剧《夜旅人》、综艺节目《密室大逃脱》第四季、《上新了·故宫》第四季等,当然还有2023年待播的作品《晴雅集2:泷夜曲》等等。
对比邓伦代言的品牌和待播的影视作品来说,天眼查这边也给出消息,邓伦名下还有两家公司,分别为邓伦(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和舟山邓伦影视文化工作室,2家工作室均为邓伦个人独资企业,分别成立于2016年和2018年。而邓伦本人和陈赫一样,开了一家火锅店,名为“火社火锅”,邓伦为该火锅品牌创始人,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经理均为郭家熙,所以火社火锅关联公司在股权层面上和邓伦无直接关联。
最后,需要一提的是,小伙伴们担心《香蜜沉沉烬如霜》会被各大网站下线的话,可以把《香蜜》下载到“荷包”里慢慢欣赏,毕竟人有错,好的作品没错。但是依法纳税谁都不例外,法律面前无明星人,希望邓伦能好好反省,改过自新,不要辜负了粉丝的一片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