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论秦代重农政策的实施与荒废

维京晋州梦 2023-12-19 09:46:39
引言

秦朝大力实施“重农抑商”,提倡“男耕女织”的农耕家庭经济。政府在重农的具体措施方面,主要包括改善农业生产环境,提高农业生产的诸要素,完善农业生产管理体制,为农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和条件。但由于土地兼并的不断扩大,秦朝的重农政策逐渐被放弃。

一、农为天下之本,工贾皆其末也

对于秦朝重农政策的实行和废弃,其中大部分都认为,重农一直是秦朝的一项基本经济政策。在统一了国家之后,这一政策不但没有改变,反而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直到秦朝晚期,秦朝的“重农”政策才因“重赋”而被打破。

在战国时代,由于诸侯割据,战乱不断,对农业造成了很大的损害,人们对和平稳定的向往,也就成了普遍的愿望。而秦国的一统,也让这个国家的子民看到了希望。

秦国的一统与战乱的消弭是民众所希望看到的,秦朝统一六国之后,咸阳曾经“迁入一万二千户的豪富”。

《华阳国志》卷三的《蜀志》中也记载:"秦惠文,始皇克定六国,辄徙其豪侠于蜀。”有一部分富豪则迁居南阳和陇西。

迁移当地豪强,消除了六国贵族等对新政权可能造成的威胁。同时,豪富的迁出,也对地方势力造成了一定的冲击,使得人民不再受到原来的经济上的压制,也不再受到人身上的欺凌,而且他们在迁出之后,农民还可以得到他们遗留下来的财产,这在某种程度上也刺激了农民的生产热情。

《戍律》记载:“同居勿并行,县啬夫、尉及士吏行戍不以律,赀二甲。”

秦既为重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又为与农业生产关系作了立法保障,从而实现了可持续发展。《秦律》中就有一条保护农业的法律规定。

这条律例主要是对采伐森林、捕鱼、捕猎等问题作出时间限制,反映出秦朝早期的农业保护思想。秦朝继承并发扬了战国时期秦农业的优良传统,在农业生产诸要素方面,诸如土地、劳动力、劳动时间、劳动工具、作物品种、生产技术以及水利设施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这为农业经济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秦自商鞅变法以来,通过“开阡陌”、“制爰田”、“授田制”等一系列的土地改革,对农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秦统一六国后,对土改的态度亦是如此。比如,“黔人自有其田”,就是要农民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申报自己的土地数量,并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给政府交税。

同时,商鞅还提出了“明尊卑之分,并以田宅之分,使人之衣冠之分”。秦朝在大一统之后,仍然实行着官田制度。

大部分的农民都能得到一小片土地的保障。秦律中也有明文规定要保护田产。秦简里的“封”字,指的是田地的边界,不管土地是私有的,还是国有的,都要受法律的保护。如果“盗徙之”,擅自迁移田地边界,那就是对别人和国家土地的侵犯,将会被严惩。

劳动人口直接创造了社会财富。在秦时期,农业劳动已被充分地划分出来。有句话说得好,“男乐其畴,女修其业”,这就是从国家政策上,对男耕女织的家庭农业经济模式的进一步肯定。

同时,秦王朝也在努力扩大劳力,以征募农夫为重要的政策。秦自商鞅变法以来,就有了“平定天下”的法令。为了发展小农户的经济,规定家庭中超过两个男丁的,必须实行分家制度。秦王朝在一统天下之后,又延续了这一方针。这样,小农户的数量就会很多,从而使农业得以继续发展。

由于刑徒的主要来源是农民,虽然苦役使得官田产量得以保障,但是苦役的增多,必然会造成小农户数目的急剧减少,这不但对小农户的经济造成了沉重打击,而且使社会矛盾进一步加剧。秦前期,这个问题尚不十分明显,但到了中后期,这个问题才得以充分显现,这也是“重农制”被逐渐抛弃的重要因素。

二、田家少闲月,五月人倍忙

秦王朝的统治者们在为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时间方面做出许多努力。里耶秦简中还记录了洞庭郡守给迁陵县的啬夫史下了一道命令,说农忙之时,不能征召民力,违反者严惩不贷。

为确保农时,那些靠劳力还清政府欠债的人,也可以暂居家中先耕作农务。到了农忙时节,就连官田里的“隶臣”,也要提高他们的粮食配给标准,确保他们有足够的劳动能力。

《里耶秦简》记载:“居赀赎责(债)者归田农,种时、治苗时各二旬。”

秦朝在农业生产上非常注重对劳动力的利用与控制,一方面以户口制度来确保劳动力的数量,另一方面以灵活的赋役政策来激励农民的劳动热情,同时还实施了大量迁徙,对相对落后的地方补充劳动力进行开发。

农忙的时候,尽可能地让工人们有足够的时间和体力,这一切都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农业生产。秦国之所以能一统六国,除了国家重视农业,提倡耕种外,更重要的原因,是因为当时社会对生产工具的进步。在秦时期,大量的铁器被用于农业生产。

与以前的石器和青铜工具比较,铁工具坚固,效率高,价格低廉。恩格斯曾经说过,铁器使得扩大耕地和扩大林地的可能,它使工匠们有了一种工具,这种工具的力量和锋利是石块或其它金属所不能比拟的。

秦代有很长的铸铁和使用铁器的历史。到了商鞅变法以后,随着铁器的普及,铁器也逐渐占据了财政收入的比重。

三、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

秦始皇陵中相继发现了大量的秦代铁器,这些铁器被认为是一种有价值的器物。在这些产品中,农用设备所占的比重最大,而且它们的品质也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从器物的种类来看,主要有耕具、中耕、收割等三种,基本反映了秦代农具的种类。

正是由于各种铁器和农具的广泛应用,才使秦朝的农业生产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伴随着农业的不断发展,农民们在长时间的耕作中,对土地的了解也越来越深刻,他们在耕作中也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

《史书》记载:“秦则不然,盐铁之利,不及于古。”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的流转逐步出现问题。到了秦朝晚期,土地的兼并变得更加迅速,很多贵族、官员和武将也加入了进来。

由于秦王朝的纵容,地主阶级,尤其是军事地主,不断地侵占土地,占有大量的田产和房屋,造成了很多地方的土地分配不均。秦代的授田制在中原乃至偏远地区已经被彻底摧毁。

在秦王朝,有的农夫只有十几亩地,有的农夫因为没有了土地,只能过着“寄食”、“庸耕”的日子。这一事实说明,在秦朝,土地兼并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现象,不但引起了社会矛盾的加剧,也影响到了重农政策的落实。

秦朝之所以短命,主要是因为秦朝的暴政,使得农民自己难以维持生计。那时农民所面临的基本问题,并不是没有地可种,而是有地却没有时间种,而且,由于种地所得的大部分收益,都被封建政府以种种理由剥夺,因此,农业的简单再生产,就不可能继续下去了。

这对秦朝的重农政策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打击。关于秦的税收之重,汉人常把它称为“泰半之赋”。

“泰半之赋”应该是在秦朝最残酷、最黑暗的二世时代产生的,在秦时期,税收的名目有田租、算赋、户赋、刍赋等。这些名目繁多的税种,到底是如何征收的,有多少,因为历史上的记载不全,或者是因为地区之间的不同和矛盾,所以很难一一考证。

不过有一点是很明显的,那就是秦国对农夫的压榨,已超过了一般人所能想像的程度,而农夫的田产,则大多给秦朝掠夺去了。于是,当农事不能再做的时候,绝大多数的农民为求生存,只好冒着生命危险,发动了反抗秦朝的起义。

结语

从统一初期的奖励耕织、保护农时,到后来的赋税和徭役,农民的利益在后期受到了严重的损害。由于残酷的刑罚和腐败的统治,大部分的农民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生存危机,秦国的覆灭,已经无法避免。

参考文献:

《史书》

《戍律》

《里耶秦简》

0 阅读:56

维京晋州梦

简介:辛苦遭逢起一经,干戈寥落四周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