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落马大快人心,但有一类人却高兴不起来——那就是个别执迷不悟的贪官亲属。这些人不放过任何一个机会,只要能逃避法律的制裁,将人捞出,什么样的铤而走险事都干得出来。然而,海市蜃楼终究会消散,留下的唯有冰冷的现实。
被媒体评为“京城第一贪”的北京市门头沟区原副区长闫永喜,2009年8月4日,因涉嫌贪污被中纪委双规。闫永喜的儿子经人介绍,找到了同学的父亲尹某帮忙“捞人”,并答应给尹某提供疏通关系的费用。尹某也信誓旦旦地说他认识中纪委的人,可以把闫永喜弄出来,而且保证不会判刑。随后,闫永喜的儿子在2009年8月至2010年4月期间,分多次向其提供328万余元人民币。
2011年1月12日,闫永喜在北京市一中院受审。2011年9月16日,闫永喜案一审宣判,闫永喜被判处无期徒刑。后闫永喜上诉,北京高院维持原判。
北京市门头沟区原副区长闫永喜
一切尘埃落定,再也无更改的可能,而曾经宣称能让其免除刑事处罚的尹某又在哪呢?
原来,早在2010年4月中旬,尹某在先后拿到328万后,闫永喜的儿子就再也联系不上他了。至此,闫永喜儿子因“捞”父被诈骗的事实终于浮出水面。
后经调查发现,尹某在2010年7月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刑拘,并于2011年12月被判刑5年。
“捞人”骗局曝光后,尹某又被押解回北京受审。时年63岁的尹某辩解称他之所以同意“捞人”,是因为自己有一个朋友是中纪委的处长。但调查人员发现,根据尹某提供的这个朋友的信息,北京市范围内查无此人。
和下面这位女士相比,闫永喜的儿子也只是“小巫见大巫”。这位妻子在听到丈夫案件的判决结果后,才猛然醒悟自己被骗了,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李鼎荣受贿300多万入狱 妻子花费750万“捞夫”
2012年,深圳宝安区沙井街道办原副主任李鼎荣因受贿落马,其妻为了把丈夫“救出来”,委托关系人花费了750万元,但李鼎荣仍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收到判决书后,其妻感到受骗并报警,她委托的王某圣被抓获。随后,王某圣因涉嫌诈骗罪受审,但他在庭审中并不认罪,称大部分款项都转给了自称有能力办成此事的另一人李某某。
李某某到案后供述称:中间人试图通过他搭上时任广东省委政法委书记朱明国的关系。但是李鼎荣的案件比较复杂,他与朱明国只是多年前的旧同事,不敢就此事找上朱明国。
据悉,李鼎荣被认定的受贿金额为373.8万元。
深圳沙井街道办原副主任李鼎荣
和李鼎荣之妻“捞人”被骗750万相比,还有一个人因为“捞人”被坑,其被诈骗的金额令人咋舌。
深圳"20亿村官"之子欲花钱捞父 被骗2700万元
2012年11月25日,网友发帖曝光深圳南联社区村干部周伟思坐拥巨额资产,称其拥有私家住宅、别墅、厂房、大厦超过80栋,豪车超过20辆,估计资产超过20亿元。
此后调查显示,周伟思一家申报的房产多达76栋,与网帖举报的并无多大差距。
2014年2月26日,周伟思被控涉嫌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单位行贿罪三项罪名,涉案总金额超5000万元。
周伟思受审(中)
据知情人士透露,在周伟思被控制之后,有一个亲属找到周伟思的儿子,称自己认识在“某保密部门”供职的罗某,可以将周伟思取保候审。2013年1月,这名亲属安排周伟思的儿子与罗某见面。由于周伟思从被网友举报到被控制之间相隔的时间很短,事发突然,其家属很慌乱,六神无主,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再加上介绍人是亲戚,所以周伟思的儿子并没有对罗某的身份生疑。同时,罗某夸下海口,自称跟高层关系极好,一定可以办成事。随后,双方一拍即合,周伟思之子出资3000万元,先支付2000万元助罗某“捞人”。
然而,巨额的付出却没有收到回报。周伟思的取保候审迟迟未能获准,罗某则频频推诿,谎称还在斡旋中。2013年4月,罗某声称找到了“保密部门要人”徐某,可以完成“捞人”的事,心情急迫的周伟思之子完全没有深想,再拿出700万元交给罗某。
2013年2月,周伟思因涉嫌受贿罪、行贿罪被执行逮捕。案件持续到2013年9月,综合多方信息均显示周伟思并没有被取保候审的可能。当月,察觉被骗的周伟思之子向警方报案。据参与调查的警方透露,罗某和徐某涉嫌虚构身份实施诈骗。
周伟思之子被骗关系图
通过上述三个案例,我们会发现骗子的手法并不高明,但正是抓住了受害人的心理,骗子才肆无忌惮,实施诈骗。另外,受害人都是在事没办成后才警醒,发现自己被骗。
官场、法院、公安局 “捞人”潜规则遭痛击
为什么贪官落马后,有些亲属深信通过找关系、求人就可以成功“捞人”呢?那是因为有这样一类人,他们目无王法,擅自收钱“捞人”。
例如,广州市原副市长曹鉴燎,他曾在广州天河、海珠、增城三区任职期间滥用权力疯狂敛财,涉嫌受贿近8000万元。在曹鉴燎一案中,商人吴炳钱因行贿他人遭到广州海珠区相关部门的调查,在时任海珠区区委书记曹鉴燎的帮助下,吴炳钱不仅洗脱了刑事责任,还当上了广州市人大代表,拿到了想要的地块。
2016年,广州市原副市长曹鉴燎在深圳市中院刑事审判区受审。
黄昌荣,深圳龙岗区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2014年被查处时调查人员就发现,黄昌荣在收受有关律所负责人的钱款后,直接指令法官判处一名涉案人员缓刑。
吴正阳,江西九江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曾任九江市庐山区委常委、区公安分局局长。2013年3月,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吴正阳无视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犯有贪污、受贿、徇私枉法等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办案人员在调查中发现,在担任庐山区公安分局局长和九江县公安局局长期间,吴正阳收受他人贿赂、“捞人”案共22件,涉及28人。与吴正阳私交甚好的严某,为减轻相关执法机关和部门对自己与朋友的处罚,几年间先后23次找吴正阳帮忙,共送给吴正阳100余万元。
中共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腐败是中国共产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只有以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深化标本兼治,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才能跳出历史周期率,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在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缉拿归案、绳之以法。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