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会涉毒品犯罪吗?

白华飞律师 2024-03-16 21:28:44
化工企业销售前体物时应有风险意识,选择式交易,避免被动犯罪

一、麻精药品、易制毒化学品和它们的前体物

国家管制的麻精药品、易制毒化学品、前体物基本上均是化学品。

有些化学品容易使人成瘾,滥用会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严重危害社会,国家就依照法定程序将这些化学品列管为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物,用于非法用途,就是毒品,比如海洛因、冰毒、氯胺酮等。

有些化学品很容易直接制成国家管制的麻精药品,如果不对这些化学品有效管制,它们就可能会被用于制毒,这必然会严重影响禁毒效果,故国家就依照法定程序将这些化学品列管为易制毒化学品,防止流入制毒渠道,比如麻黄碱通过化学反应脱氧后就可以成为甲基苯丙胺,甲基苯丙胺与盐酸发生化学反应,生成甲基苯丙胺盐酸盐,外观像冰,称之为冰毒。国家将麻黄碱列管为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将盐酸列管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前体物也是化学品,是相对于国家管制的麻精药品、易制毒化学品而言的。前体物进一步发生化学反应,可以制成国家管制的麻精药品或者易制毒化学品。

二、化工企业销售前体物的若干常见行为。

如果把成千上万化学品及其之间的联系比喻成一张大网,国家管制的麻精药品、易制毒化学品是该大网中的若干个连接点。与这些连接点相邻的连接点的化合物就是它们的前体物。

这些前体物由于没有被列管,且进一步发生化学反应可以制成易制毒化学品、麻精药品,故颇受毒品犯罪人员青睐。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一步创新,伴随着全球毒情进一步泛滥。我国国内禁毒力度也越来越大。对于化工企业、经营化工产品的企业来说,生产、经营前体物或者尚未被列管的麻精药品,确实存在很大的风险。

结合笔者的办案经验,笔者总结常见的几种情形。

(一)赌博式交易

就拿列管前的依托咪酯为例。疫情三年,边境封控,国内禁毒力度极大,导致传统毒品进不来,买不到,吸不起,但国内确实有数量庞大的吸毒人员群体,形成了毒品需求远远大于供给的局面,于是以依托咪酯为代表的毒品替代品粉墨登场,由于价格低、有效果、风险低等原因,很快在全国各地泛滥,交易价格日益攀升,利润空间大。

律师去看守所会见一位贩卖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被抓进来的当事人,他坦言卖一支电子烟可以赚两三百元,一个月可以卖几百支,一个月挣的钱比打工几年挣的钱还要多,实在停不下来,他也知道会被警察抓,不过没有想到,警察会动手这么快。

这仅仅是零售商,还有批发商,代理商,生产商,他们赚的钱会更多。笔者把他们这种交易称之为赌博式交易。

(二)规避式交易

所谓规避式交易,是指明知国家管制的麻精药品、易制毒化学品,不直接生产、销售之,而是向不法分子生产、销售国家管制的麻精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的前体物,刻意逃避法律监管。

举个案例,国外客户于2021年底向国内某公司订购ADB-BUTINACA(系一种合成大麻素,以下简称ADB),该公司明知ADB是国内管制的麻精药品,他们就规避法律监管,研制出ADB的前体物,并向国外客户出售该前体物及合成ADB的其他配剂,还提供合成ADB的化学反应式、线路图。该公司这样做明显属于规避式交易,但确实没有触犯毒品犯罪法律,因为公司主观上没有在国内制毒的故意,客观上在国内也没有制毒的行为,国外客户所处的国家没有列管ADB。

如果公司向国内客户提供上述前体物、配剂和化学反应式、线路图,则可能构成制造毒品罪的共犯。

(三)选择式交易

有的化工企业主打产品就是前体物,前体物既可以用于制毒,也可以用于生产其他化工产品。当然生产、销售不限于前体物,它们还生产、销售其他化工产品;这些企业选择客户就应当非常谨慎,避免被动犯罪。

司法实践中,当前体物或者尚未列管的麻精药品最终被用于犯罪时,公安机关就会溯源,查找上家究竟有哪些,谁是生产厂家。

举个例子,2021年8月份,生产厂家将依托咪酯销售给甲公司,甲公司加价后销售给了乙公司,乙公司直接将依托咪酯销售给了吸毒人员和毒品犯罪分子。警方将乙公司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抓了,法院以妨害药品管理罪判罚了乙公司相关人员。判决后,警方又将甲公司相关人员抓了。甲公司的律师向经办人提出了菜刀论:甲公司将菜刀卖给了乙公司,乙公司拿来杀人,不关甲公司的事。经办人没有直接回应甲公司律师的菜刀论,却在提审律师的当事人时提出了反菜刀论:甲公司明知乙公司用来杀人,还向乙公司销售菜刀,甲公司也构成犯罪。

所以,化工企业销售前体物或者尚未列管的麻精药品时,要祈祷下家不要出事,下家出事了,经办人可以提出上述反菜刀论追究化工企业的所谓法律责任。

三、对于选择式交易的几点建议

(一)充分认识我国国情

我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各地经济、法治发展极不平衡,办案人员执法水平和能力也有较大差异,虽然全国法律是统一的,但毕竟是人执行的,从降低风险角度考虑,可以优先选择发达地区的客户,比如长三角、珠三角的客户。

(二)开拓国外客户

将前体物销售给国外客户,国内执法部门是不会干涉的,因为化工企业出口前体物的行为是正常贸易行为、合法行为。况且,这些化工企业还可以为国家创收外汇。

(三)选择信誉好、实力雄厚的客户

化工企业将前体物销售给信誉好、实力雄厚的客户,可以有效规避风险。这些客户将前体物直接用于违法犯罪的可能性较低。

(四)拒绝规避式交易

拒绝规避式交易,不要冒不必要的风险交易。比如,有客户咨询能否生产、提供依托咪酯,企业可以直接拒绝。如果客户进一步咨询能否提供依托咪酯的前体物,企业也要拒绝,因为企业应当明知客户的最终目的是用依托咪酯的前体物合成依托咪酯的。对规避式交易,不要心存侥幸,一旦出事,就真的出事了。

综上所述,对于生产、经营前体物的化工企业,要有足够的风险意识,要选择式交易,规避不必要的风险,小心才能驶得万年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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