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听|收到刘强东红包要交个税?借机普法比趁机收税更重要

猛犸视频 2025-01-09 15:12:01

评论员 邱延波

强子回乡送红包,线上线下都叫好。律师偏来凑热闹,个税千万不能少。

据极目新闻报道,1月8日,刘强东回老家为乡亲们送年货、发红包,村中60岁以上的老人每人1万元,当年光明村小学教过他的老师,每人10万元现金红包。

衣锦还乡,回报故里,这本来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偏偏有律师不识时务,站出来说些让不少网友觉得“扫兴”的话。律师说,根据中国现行税法规定,个人接受赠与的现金属于偶然所得,需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律师的发言让网友们炸了:明明是做好事,怎么好意思让那些老人和老师交税?大强子好心来捐赠,一下子就被扣掉了百分之二十,让人心疼。按照律师的说法,小孩子过年收到的压岁钱是不是也要交个人所得税,结婚前给女方的彩礼,是不是也要交个人所得税?

网友问得振振有词,但却缺乏专业知识。在我国现行的税法中,并未将彩礼纳入应税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工资、稿酬、特许权使用费、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分红利润、偶然所得等,但不包括彩礼。至于小孩子过年收到的压岁钱,是亲友之间基于传统习俗或人情关系赠送的,通常视为免税的偶然所得。

但是,刘强东送给村里老人和老师的大红包,只要超过1万元就属于需征税的偶尔所得。这并非是对善行的打压,而是法治社会公平原则的体现。

将偶然所得纳入征税范围,考虑的是税收公平。如果对偶然所得免税,那么那些通过劳动、投资等途径获得收入的纳税人将承担更多的税负,这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税收公平原则。此外,高额的偶然所得可能会带来财富的快速积累,甚至有少数人通过高额赠与达到财富转移的目的,如果不加以税收调节,可能会加剧社会贫富差距,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在刘强东给村里送红包这件事上,考验的是当地的智慧。当地税务部门应该借此机会,加强税法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税收制度的认知和理解。针对慈善捐赠行为,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实施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慈善组织和受赠人给予税收减免等。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受赠人的税收负担,同时激励更多人参与到慈善事业中来。

善行无疆,税法有界;二者相融,共创辉煌。在这个过程中,需要保持理性和客观的态度,既不被情感所左右,也不被偏见所束缚,而是以一种开放和包容的心态去探索和尝试新的路径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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