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青岛黑老大聂磊伏法,临刑见母嚎哭,一夜未睡连抽5包烟

AnnieBaek 2024-12-12 11:03:44

2010年3月27日,颐中皇冠假日酒店金碧辉煌。

4名年轻女子在一位女人的带领下走进酒店,谁知接下来事态的发展,让整个青岛黑白两道为之震动,而幕后黑手竟是令人闻风丧胆的黑帮头目聂磊。

最终,这位呼风唤雨的黑帮大佬在法律的制裁下,走向了人生的末路。这场轰动一时的事件,背后究竟有怎样的故事?

叛逆少年

1967年7月17日,聂磊是家中独子,父母工作繁忙疏于管教,造就了他偏激叛逆的性格。

初中辍学后,聂磊开始在青岛即墨路小商品市场附近游荡,结交了一些小混混。一次,他看到几个孩子在为一块三毛五的钱争执。

聂磊见状,心生一计,吩咐其中两人给对方留下五分钱坐车,剩下的与自己瓜分。年少无知的聂磊尝到了第一次从他人口袋里赚钱的"甜头"。

随后,被抢的孩子将此事告知家长,聂磊很快被抓进了派出所。

1983年9月,聂磊因犯抢劫罪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虽然在父母的奔走下改判拘役6个月,但聂磊并未感恩,反而在法官面前大放厥词,质问判罚的依据。

出狱后,聂磊并未悔改。不到一年,1986年7月又因斗殴被劳动教养3年;1992年8月,他再次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父母不断提交申述材料,两年后,聂磊被改判拘役六个月。

聂磊冲着在场的法官大声质问:“你们原来凭什么判我有罪!”屡屡因犯罪入狱的经历,非但没能唤醒聂磊的良知,反而令他结识了更多亡命之徒。

刚从监狱释放的聂磊带着一股难以言表的冲劲,回到了即墨路,继续经营熟悉的商场生意。那时的摊位虽小,但却成为他积累财富的第一步。

他利用过去的监狱关系,将狱友、邻里、甚至亲属纳入自己的圈子。这个初具规模的小团体,正是日后黑社会组织的雏形。

即墨路商场的生意蒸蒸日上,聂磊积累了第一桶金。逐渐地,他将目光投向了青岛的娱乐场所行业,成立了“震泰游戏厅”“红星游乐城”等多个场所。

表面上,这些地方是供人消遣的娱乐场所,但实质上却是聂磊用以敛财的地下赌场。他通过这些手段迅速积累起了更多财富,而这些资金为他之后的更大手笔铺平了道路。

由于聂磊在监狱中,以“讲义气”著称,许多昔日的狱友出狱后纷纷投奔而来,而聂磊并未让他们失望。他通过“仗义疏财”的方式笼络人心,对能干的手下往往慷慨相待——有的直接送房,有的分赌场股份。

聂磊的团伙不断壮大,成员多为社会闲散人员、劳改释放者以及被开除公职者。他们不仅成为聂磊事业上的助力,也构成了他组织扩张的重要基石。

1995年,聂磊的妹妹聂卉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姜元。姜元当时经营一家饭店,外表沉稳,行事果断。这段关系逐渐将姜元带入了聂磊的圈子,他也从一名普通饭店老板,转型成为聂磊组织中的关键人物。

在后来案件的起诉书中,姜元被列为聂磊犯罪团伙中的二号人物。

发家致富

90年代中期,全国范围内掀起了房地产开发的热潮,青岛也不例外。据统计,当时的青岛已有800多家房地产企业入局。

聂磊敏锐地察觉到这一行业的潜力。他在1997年前后结识了刘峰玉,这个毕业于山东大学数学系的银行职员,头脑精明,颇有谋略。两人一拍即合,成立了青岛群力置业有限公司。

刘峰玉在聂磊的犯罪组织中是重要骨干,协助他运作了多个重要项目。

聂磊积累的资金还不足以支持大规模的房地产开发,但他另辟蹊径,通过父亲的关系网络找到了突破口。他的父亲曾是一名教师,各行业都有他的学生。

聂磊通过父亲的一位学生——时任青岛住宅公司负责人的王姓人士,成功介入多个项目的开发。这些项目包括如意小区、徐州路专家公寓楼、明珠新村、翡翠花园别墅以及悦海豪庭等。

90年代末期,他与人合伙在易州路经营“即墨路鞋城”,这是他从传统小商户向资本运作转型的关键阶段。这家鞋城为他带来了第一笔真正意义上的财富。

靠着这笔积累,他初次涉足房地产领域。而当翡翠花园别墅项目竣工时,聂磊已经不再是人们眼中的“鞋贩”,而是青岛地产圈颇具影响力的“新贵”。

1997年,即墨路商场即将进入“退路进室”阶段,市场内的摊贩们或是为去留发愁,或是抓紧时间清仓。彼时的聂磊的摊位虽然还在,但他不再用心经营鞋和日用品。

聂磊融入了青岛的上流社会,与当地的“头面人物”接触频繁。从一个普通商贩到地产巨头,聂磊用了不到10年的时间。

聂磊得知此事时,已经有人重伤。他赶到后,训斥了安某,并安排将伤者送往医院,但其中一人因抢救无效死亡。

事后,为平息事态,他为死者家属购买墓地、提供住房,每月支付5000元生活费,试图以经济赔偿解决此事。

2000年4月10日凌晨,王某等人误入了聂磊的包间,原本可以解释清楚的误会,却因聂磊的手下持枪冲入而升级为流血冲突。

混乱中,王某被枪击中颈部和胸部,重伤倒地。为避免此事扩大,聂磊派人以25万元作为赔偿条件,希望王某不向公安机关报案。

同年10月12日凌晨,辉煌人间娱乐有限公司经理李某涉嫌殴打聂磊手下,聂磊指使弟兄驾车追踪李某至台东六路乾坤火锅城。李某被强行挟持到宁夏路东段的一个偏僻山坡,遭到围殴,最终双腿被打断。

2006年12月5日,因33路公交车队停车影响到“新艺城夜总会”的生意,聂磊下令手下对车队队长实施殴打,虽然伤情被评定为轻微伤。

2009年4月7日,因怀疑妻子与男子朱某有不正当关系,聂磊指使手下将朱某带至昌乐路的一家茶楼,对其进行殴打,致面部受伤。

6天后,4月13日清晨,朱某刚走出小区便被数人劫持至一辆面包车上,被泼硫酸,造成毁容。

血案罪行累累

2010年3月27日当日凌晨0点左右,聂磊名下"新艺城夜总会"的几名女子,在一位姓高的女性带领下来到青岛颐中皇冠假日酒店

她们的目的并非投宿,而是在此从事非法交易。不料,她们很快与酒店内另一夜总会的保安发生口角,继而演变成肢体冲突。

聂磊的一位心腹听闻此事,愤怒道:"居然敢动我们的人,这是找茬!"随即,一群手持砍刀、棍棒的打手闻讯赶来,气势汹汹地冲进酒店大堂。

黑衣人见人就打,滥施暴力。三楼宴会厅内,更上演了一场惨烈的群殴。新艺城的人占尽上风,将对方的人打得鼻青脸肿,抢走财物。一时间,酒店上下哀鸿遍野、血流成河。

由于事发之际,正值某国际体育赛事在此举行,酒店聚集了大量中外宾客。他们目睹了整个过程,一些人甚至被误伤。

9月1日,聂磊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市南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接下来,检方指控他还涉及组织卖淫、非法持有枪支弹药、贩毒、敲诈勒索以及开设赌场等罪行。

9月7日,聂磊的犯罪组织首犯及130余名成员悉数归案。这场围剿不仅揭露了他多年间积累的庞大犯罪网络,更曝光了多名涉案“保护伞”。

据警方调查,该组织通过暴力、威胁和贿赂手段,与一些地方官员和执法部门建立了利益链条,使其能够在青岛一地横行无忌。

同年9月30日,市南区检察院批准以涉嫌组织卖淫罪对他逮捕,次日警方正式执行逮捕令。

2011年12月20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胶州法院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审判书有363页,念了6小时,庭审持续了数天,以聂磊为首的32名被告人被指控涉及多项罪名。

聂磊案成为了青岛有史以来审理规模最大、社会关注度最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

2012年2月21日,30多名为聂磊提供庇护的官员被查处。这些“保护伞”的倒台,不仅揭示了聂磊组织赖以猖狂的背后根源,也标志着青岛扫黑除恶工作的一个重要节点。

揭露罪行

2012年3月20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法院对聂磊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等十项罪名,判处他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这场历时数年的扫黑案件迎来了初步结果。

案发时的聂磊,手下掌控着一个涉及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组织卖淫等多项罪行的犯罪组织,直接导致多人死亡和受伤,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8月20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聂磊案作出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

判决书中详尽列出了其罪行:参与实施9起故意伤害案件,致两人死亡、一人重伤、多人轻伤;寻衅滋事20起,毁损财物价值超过5万元。法院认为,其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极大,依法应从重处罚。

裁定结果随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2013年9月15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核准了聂磊的死刑裁定,认定一、二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罪准确,量刑适当。聂磊作为累犯,罪行极其严重,且社会危害性巨大,必须依法从严处理。

9月16日,法院安排了聂磊与亲属的临刑会见,母亲在家人的搀扶下坐着轮椅来到胶州市看守所。多年不曾见到母亲的聂磊,情绪彻底失控,扑倒在地嚎啕大哭。

行刑前夜,聂磊被单独关押。狱警送来五包香烟,聂磊默默地抽完一支又一支,一夜未睡。9月17日上午10时左右,青岛中院在崂山区某刑场依法对聂磊执行了注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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