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别墅不还钱!顺义这人被法警找上门

顺义的开心事 2024-08-09 20:34:48

近日,顺义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民生类执行案件,被执行人万某(化名)在法院强有力的执行措施下,最终履行了还款义务,向申请人王某支付了拖欠的货款及利息。

据有料小编获悉,万某作为某装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长期与王某合作提供门窗服务。然而,在一次合作中,万某委托王某为客户安装窗户后,却迟迟未支付货款。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万某承诺在限期内付清货款3000元。但万某却以资金周转等理由不断推脱,拒绝履行调解协议,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4年8月6日上午,顺义法院执行局汤洋法官带领团队成员前往万某住处某别墅区开展执行工作。面对执行干警的“登门造访”,万某起初情绪激动,甚至对王某出言不逊。

在发现万某态度强硬、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后,汤洋法官依法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并详细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指出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包括罚款、拘留乃至追究刑事责任。

在执行干警的严肃教育和法律威慑下,万某的态度发生了转变。到达执行局后,他立即支付了王某3000元欠款及利息,并向王某诚恳道歉。在汤洋法官的批评教育下,万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进行了自我检讨。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此次执行行动的成功,不仅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顺义法院在办理涉民生类执行案件中的坚定决心和有力措施。顺义法院始终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将办好百姓“关键小事”作为工作重点,通过更有力的执行措施,及时兑现司法为民的郑重承诺。

未来,顺义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式,不断提升执行质效,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在此,有料小编提醒广大市民,诚信是社会的基石,也是个人立足之本。在商业合作中,双方应秉持诚信原则,按时履行合同义务,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同时,当遇到合同纠纷或债务纠纷时,应依法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避免采取过激行为或逃避责任。对于生效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否则将面临法律的制裁和惩罚。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一个诚信、和谐、法治的社会环境。

文:有料顺义 豆豆(转载注明出处)

0 阅读:1

顺义的开心事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