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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起“非法狩猎野生鸟类”的案件判决结果,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和热议!尤其是法院对于此事最终的处理结果,真的是挺有意思,可谓是一举两得。
事发地:泗洪县
本地的一对罗姓父子因发现一些野生鸟类非常值钱,于是两个人就打起来这些保护鸟类的主意,从此踏入犯罪的违法道路。
父子两人几年间在洪泽湖湿地非法狩猎了2万多只野生鸟类,其中有夜鹭、黑水鸡、灰头鹀等,这些都被国家定为“三有动物”,有很大的生态、科学、社会价值。
2020年3月,由于东窗事发,父子两人向泗洪县公安投案自首,两人最终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法院判处缓刑同时,民事公益诉讼部分判两人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600多万元。
执行难:
然而父子两人都是农民,家庭也是非常困难,这600万对他们来说就是一个天文数字,不可能赔偿的起,但是又不能不罚,要不然也起不到应有的震慑作用。
于是法院在和几个部门协商下,要求父子两人以“补植复绿”来抵偿这600多万。
最终判决父子两人在泗洪县某林场种植杨树200亩,4762棵,并且需要承担对种植杨树的管护10年11个月。期满之后,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的林木价值抵偿本案的生态环境修复费。
法院的这个判决确实还是很有想法,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父子两人性质确实非常严重,2万多只保护鸟类不是一个小数目,如此惩罚,既然生态环境有了一个修复,也对两人起到教育警示作用。
父子两人对这个结果也是比较满意,今年3月份,两人花25588元购买了杨树苗开始了他们的“补植复绿”之路,目前树苗长势良好,而且他们每个月都需要定期把树木的成活情况以及长势发给执行法官的微信。
对于法院的判决,有的网友是持支持态度的,认为这个办法挺好,也有很多网友觉得判的过重,有些不合情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观看和看法:
有网友表示,能不以罚款和判刑为目的,就是司法的一大进步。而且这种判决确实具有可操作性,属于比较人性化了,不可能因为他们没钱就不惩罚了,也不能直接抓进去坐牢了事。
网友表示,狩猎致使生态受损,600万赔偿不是小数目,但是法院这种“种树还债”的办法还是不错的,让他们亲身还自己犯下的“生态债”,确实是一举二得,既惩罚了他们,又改善了环境,也给其他违法者敲响警钟:破坏易,修复难,莫违法!
也有网友认为判的有些重了,和其他的违法行为相比,比如食品安全,贪腐等等,确实是感觉判的重一些。
有网友表示,如果造假,售假,食品安全也能如此重罚,那就是最好不过了。
朋友们,你们是如何看待这件事情的呢?大家对于法院的判决结果怎么看呢?
大家可以在评论区一起聊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