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爷手术中被要4100元买刀,医生称是宝石刀!

小李说说看 2024-12-12 11:34:19

一名老人因肠道疾病住院手术,谁知手术进行到一半,医生突然停手要求追加费用。

网友对此发表看法:“这不是趁人病要人命吗?太离谱了吧!”    

李大爷(化名)躺在冰冷的手术台上,意识朦胧中听到医生的声音:“手术暂停,让家属再交4100块钱买把刀。”李大爷心里一惊,这是什么情况?    

几天前,65岁的李大爷因为肚子疼痛难忍,到医院检查后被诊断出患有结肠腺瘤。医生建议尽快手术治疗,以防病情恶化。李大爷和妻子商量后决定接受手术。

手术当天,李大爷被推进手术室。妻子在外焦急等候,祈祷一切顺利。谁知半小时后,一名护士匆匆走出来喊道:“李大爷家属在吗?麻烦您再交4100元。”

李大爷妻子一脸疑惑:“怎么回事啊?手术费不是交过了吗?”

护士解释说:“医生需要一把特殊的手术刀,4100元就是买这把刀的钱。”

这时一名医生也走了出来,对李大爷妻子说:“大姐,这是把宝石刀,专门用来切除肿瘤的。没这把刀,手术没法继续啊。”

李大爷妻子又急又气:“为什么事先不说要用这种贵刀子?现在手术进行到一半,我们哪敢不交钱啊!”

无奈之下,李大爷妻子只好赶紧去交了钱。手术总算顺利完成了。

但是,等李大爷出院结算时,发现这把所谓的“宝石刀”居然不能医保报销,必须全额自费。李大爷夫妻俩顿时不乐意了,认为医院这种做法有问题。

李大爷质问医生:“为什么手术前不提前说明需要用这种特殊刀具?非要等到手术进行中才让交钱,这不是趁人之危吗?”

医生却辩解道:“这是常规操作,用什么器械是根据手术情况临时决定的。再说了,又不是只针对你一个病人这么做。”

李大爷夫妻俩对这个解释很不满意,要求医院退还这4100元。但医院拒绝了他们的要求。无奈之下,李大爷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了这家医院。

这起事件的焦点在于医院在手术过程中临时要求病人加付费用是否合法合规。    

从法律角度来看,医院的做法存在以下问题:

违反了知情同意原则。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告知医疗措施、医疗风险、医疗费用等情况。在本案中,医院未事先告知患者可能使用特殊器械及相应费用,侵犯了患者的知情权。

涉嫌滥用优势地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禁止经营者利用优势地位强制交易。医院在手术进行中要求患者加付费用,利用了患者处于弱势的特殊时机,这种做法有强制交易之嫌。

可能违反价格公示制度。《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要求医疗机构应当在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和价格。如果该“宝石刀”确为常规使用的医疗器械,医院理应提前公示其价格。

医保报销问题。如果该器械确实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医院有义务提前告知患者,让患者在充分知情的基础上做出选择。

基于以上分析,医院的做法很可能构成违法违规。相关部门调查后可能会要求医院退还患者多收取的费用,并对医院进行行政处罚。

案件看法

网友评论道:“这医院也太黑心了吧!手术刀难道不是医院该准备的基本工具吗?居然还要病人自己掏钱买,简直是趁火打劫!”

这起事件给我们的启示是:

患者在接受治疗前应详细了解治疗方案和费用,包括可能使用的特殊器械及其费用。不要害怕多问,这是保护自己权益的必要举措。

医院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服务透明度,杜绝中途加价等不规范行为。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患者权益。

如遇类似情况,患者可以拒绝不合理要求,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举报。    

在生命攸关的医疗领域,医患双方更应该互相理解、诚信相待。那么问题来了,面对日益复杂的医患关系,我们该如何构建一个更加公平、透明的医疗环境呢?对于这个案子,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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