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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春节,山西大同古城因一场“撬门开灯”的争议被推上风口浪尖,1月27日,平城区古城街道办事处鼓楼社区发布《古城亮化倡议书》。
要求商户从除夕至元宵节期间,每晚6点至次日6点保持室内外灯光全开,政府承诺对额外电费予以补贴,然而,这一“倡议”在实际执行中逐渐变味。
名义上是为了给前来旅游的游客带来良好的体验,让大同可以在旅游业中脱颖而出,可当实际行动起来时却多少有些激进了。
2月3日晚,某商铺因未开室内灯被巡查人员发现,尽管商户解释称已开启门头灯且因家远无法返回,但街道办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威胁称:“你不开灯,就来撬门!”。
随后,多名身着消防员和城管制服的人员强行撬开两道门锁,入室开灯并更换新锁,并且将屋里的灯全部打开,监控视频显示,涉事人员包括消防员和印有“平城综合执法”字样的工作人员,全程未出示执法证件或履行告知程序。
按理说,这样的行为应该是一起商议的,但是执行人员却在打电话后强行撬锁,并且还是在店主表明自己已经回老家的前提下。
事件发酵后,一段执法人员与商户的通话录音也相继曝光,电话中,工作人员以“你试试”、“来撬门”等威胁性语言逼迫商户配合,被网民评价为“匪气十足”。
更令人震惊的是,撬门者身份涉及消防、城管等多部门协作,消防员本应承担应急救援职责,却在此次事件中沦为“撬锁工具”,引发公众对行政权力跨界滥用的质疑。
也有律师对这起事件进行了点评,表示消防员参与此类行动属严重越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规定,消防机构仅能在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等紧急情况下破拆门窗,而“开灯”显然不在此列。
面对舆论压力,平城区古城街道办事处于2月7日凌晨发布《致歉信》,承认“工作方法失当”、“服务意识淡薄”,并承诺规范管理、确保不再发生,然而,这封致歉信被批评为“连罚酒三杯都算不上”。
性质界定模糊,致歉信仅以“沟通不畅”、“方法简单”轻描淡写,回避了违法行为的本质,责任主体缺位,未公布涉事人员处理结果,也未提及对商户的赔偿方案,有律师直言,致歉信的撰写者暴露了“法治意识的基本水位”。
更值得玩味的是,官方此前声称“商户配合率达97%”,试图以多数掩盖少数矛盾,却反遭网民质问:“剩下的3%是否就该被撬门?”
“亮化倡议”本应通过补贴、宣传等柔性手段引导商户,却因“政绩焦虑”演变为强制命令,街道办混淆“行政指导”与“行政强制”,暴露出基层治理中“权大于法”的思维惯性。
“彻夜开灯真能提升游客体验?”事实上,多数游客更关注文化氛围与服务品质,而非刻意营造的“灯光秀”,以牺牲商户权益为代价的“面子工程”,反而损害城市形象。
其实这项规定并不是说不好,为了让大同古城的景观更加好看,店铺开灯的想法是很好的,但是从“倡议”变成“自愿”在变成“强迫”这些方式就有些不对了,事情的性质也就发生了变化。
好言相劝这样的方式是没毛病的,如果对每一个人都这样,想必谁也不会在意这一点电费,但是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为了目的不择手段,就偏离了最初的起点,也是大家都不想看到的结果。
这样一来,虽然灯打开了,照亮了黑暗的空地,但是也同样照亮了另一种不为人知的“黑暗”,让商铺老板心里冰凉。
事件发生后,网民直言“这样的地方谁敢投资?”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若执法者自身违法,再多的“补贴承诺”也难以挽回信任裂痕。
“撬门开灯’撬开的不是商铺的锁,而是公众对法治的期待,大同“撬门开灯”事件虽已致歉,但远未落幕,任何行政决策都需以法律为红线,“初衷良好”不能成为越界的借口,公民权利的也不容侵犯。
文章信源:
原文刊登于顶端新闻---2025.02.05:《山西大同官方核查“店铺被撬锁开灯”事件,律师:撬锁入室涉嫌违法,且滥用行政权力》
原文刊登于羊城派---2025.02.07:《山西大同一商户未开灯遭撬锁,官方致歉,律师称或涉嫌违法》
原文刊登于南方都市报---2025.02.07:《“撬门开灯”致歉信,连“罚酒三杯”都算不上》
原文刊登于央广网---2025.02.06:《山西大同一店铺被撬锁开灯 事情经过究竟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