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19日,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向大会报告工作时提出,将紧扣省委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工作安排,坚持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及时做好相关法规的立改废工作,为改革保驾护航。
2024年,省人大常委会着力提高立法质量,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为健全的法治保障。聚焦深化全方位转型加强经济领域立法,制定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旅游发展促进条例等法规;修改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专利实施和保护条例等法规;废止农业投资条例等法规,以高质量立法保障改革发展。围绕落实重大国家战略加强生态环保领域立法,全面贯彻黄河保护法,制定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就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水库河道清淤疏浚、重点河湖污染防治、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等作出具有山西特色的规定。紧扣人民群众关切加强民生和社会领域立法,制定了体育发展条例,修改畜禽屠宰管理条例、法律援助条例、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
今年,常委会将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在立项、起草、审议、表决等各环节把好关,确保立得起、接得住、真管用。围绕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制定人力资源市场条例,修改科学技术进步条例、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围绕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制定城市更新条例、粮食安全保障条例,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物业管理条例。围绕加快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修改环境保护条例、节约用水条例。围绕提高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水平,制定学校安全条例,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制定征兵工作条例,修改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管理条例。根据上位法修改情况,修改我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西篇章作出新的贡献。(李俊华)太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