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陆法院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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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12月4日,在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平陆法院组织多名干警在古虞公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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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悬挂宣传条幅、讲解宣传版面、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惑等方式,向群众讲解国家宪法日的由来和宪法的相关知识,让群众进一步了解和熟悉宪法。同时,针对群众们提出的法律问题,干警们耐心细致地进行了解答。本次活动共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解答群众问题20余人次。
让宪法精神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社会氛围,是我们政法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今后,平陆法院将继续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丰富普法内容,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宪法意识,让我们每个人都成为宪法的学习者、推广者、捍卫者,让宪法精神的种子在全县人民心中落地生根,让宪法精神之光照亮美丽平陆三千沟壑。(安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