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教育局最新发布!事关铁西、浑南、沈北!

沈阳晚报 2024-08-22 15:45:25

铁西区

本学期转学工作即将开始,需在9月份转入铁西区就读的家庭,请关注以下事宜:

一、初中转学

(一)转学原则与办理日期

转学原则:

1.根据辽宁省学籍管理条例,同一区内初中学校之间不办理转学。

2.已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不接收转学学生。

3.学生受处分期间不办理转学手续。

4.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办理转学手续。

5.初三第二学期,不办理转学手续。

办理日期:

2024年8月26日—2024年10月18日

(二)转学办理流程

1.网上预约,扫描下方二维码预约办理时间,将预约凭证截图保存。

2.按转学办理要件准备相关材料,现场到铁西区教育局中学教育科807室(铁西区政府A座)审核注册,填写转学联系单,请家长自备黑笔。

3.到接收学校送交联系单,并办理入校就读手续。

4.接收学校及所属区教育局在学籍系统中发起转入申请,转出学校及所属区教育局在学籍系统中进行审核。

★初中转学预约请扫码

(三)转学办理要件

1.已有铁西区户口或房产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学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

离异家庭还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按照抚养人的房户条件办理。

②房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需同户同住并提供父母双方在沈无房证明。无房证明可在铁西区政务服务中心或沈阳市房地产大厦开具,或在“沈阳政务服务”“辽事通”APP上下载并打印。

已购买房产但未取得房证的需提交:已备案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含买受人页、购房地址页、交房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购房发票、入住通知单、生活缴费(水电燃气物业等,其中一样即可)的原件及复印件。购买人若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还需提供父母双方在沈无房证明。

③房(或户)所在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

④转出学校出具的学生学籍信息表或学籍证明(盖公章)。

2.随迁人员子女(即在我区无房无户),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学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

离异家庭还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按照抚养人的房户条件办理。

②父母双方居住证明(租住地社区开具)。

③父母双方居住证或居住证领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租住地派出所开具)。

④父母双方在沈无房证明(铁西区政务服务中心或沈阳市房地产大厦开具,或在“沈阳政务服务”“辽事通”APP上下载并打印)。

⑤转出学校出具的学籍信息表或学籍信息证明(盖公章)。

3.外国籍学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学生出生证明、国外初中入学证明、国外学习期间成绩证明的原件及翻译件,签证,护照,在沈留居证明,家长的有效证件,家庭房证(或居住证、家长双方无房证明),如有沈阳户籍还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二、高中转学

(一)普通高中学生转学办理原则

转入:因户籍在我市、区或迁移至我市、区的外省市学生可予转入。转学应在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办理。

转学坚持同级同类互转的原则。即公办转公办、民办转民办,省级示范转省级示范、市级转市级等。

从省外迁入的全家户口(含和父亲或母亲一方户口在一起的)的学生,必须在高二年级上学期10月之前办理完转入手续。受高考报名限制,对后迁入的单人户口的学生不予办理转入;高三年级最后一学期,原则上不予转学。

转出:以接收地学校、教育局要求为准,原学校、教育局就所需转出要件提供必要帮助。

(二)转学流程

1.转入学生需根据同级同类转学原则,联系转入学校,并准备相关材料。

2.由转入学校到所在区教育局中学教育科提交转学申请。

3.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二处审核,并报省教育厅登记注册审核确认后,开具转学联系单。

4.到学校送交联系单,并办理入校就读手续。

(三)转入办理要件

1.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转入申请表(转入学校、教育局盖章)。

2.学生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的复印件)。

3.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学生中考成绩、转出地中考满分分数证明。须有区县级以上招生部门和普通高中的录取签章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学籍专用章。

5.注明转出地录取学校相关信息,即公办或民办;省级示范性、省级重点、市级重点或一般高中;公费生或自费生。省示范、省重点高中证明由转出学校所在省教育厅开具,如不转入省重点高中无需此证明。

6.学生转学申请书。

7.拟转入学校同意接收的意见书(学校盖章)。

8.已经在外省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由转出省教育厅或省级有关部门出具省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

9.学生家长工作单位出具在沈工作证明(单位盖章)。

10.承诺书(学生、学校)。

11.房证。

12.具有沈阳户籍的从国外转回学生,须提供经过公证的国外的高中入学手续、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学习成绩,经市教育局审核后由户口所在区县教育局安排学校就读。

中学教育科咨询电话:25127485

铁西区教育局中学教育科

2024年8月20日

浑南区

依据《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结合浑南区实际情况,现发布《关于浑南区2024年秋季转学的通知》,请各位家长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按照要求做好学生转学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网上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1日9:00——8月25日16:30

转学办理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验证相结合方式。

转学办理流程

1.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转学报名平台。

2.进入转学报名平台后,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照片(按附件所需材料上传)。 3.核对信息之后,点击“提交”。每部手机只能填写一次,一旦提交,不能修改。 4.网上提交成功后,区教育局工作人员线上审核材料,审核合格后由接收学校通知核查原件及学生报到时间。

办理须知

1.由于主城区部分学校部分年级没有空余学位,在不产生大班额、大校额前提下相对就近安排,转入学生须服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2.同区内学校之间不能办理转学。 3.借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的,需学生、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满3年并提供无房证明(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无房证明,或使用“沈阳政务服务”APP进行查询并打印)。 4.如发现您提供的信息、证件不真实,后果自行承担。 5.请家长按时参加网上报名登记及现场验证,过期报名,若学位已满则统筹安排到其它有学位学校。

附件:网上报名及核查原件所需材料

(一)浑南区内有住房(已取得房证) 1.房产证 2.契税发票 3.户口本(学生本人及父母) 4.结婚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房产为一方单独所有需提供,共同所有不需要) 注:同一房产多人共有产权,房产份额需超过50%以上。 (二)浑南区内有住房(无房证,有购房合同) 1.备案合同 2.购房发票 3.入住通知 4.契税发票 5.户口本(学生本人及父母) 6.结婚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房产为一方单独所有需提供,共同所有不需要) (三)浑南区内有住房(无房证,有拆迁协议) 1.拆迁协议 2.回迁安置公证书 3.入住通知单 4.户口本(学生本人及父母) 5.结婚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房产为一方单独所有需提供,共同所有不需要) (四)浑南区内无房产只有户口 1.户口本(学生本人及父母) 2.无房证明(父母双方) 3.离婚证和离婚协议(离异状态需要) (五)来沈务工子女 1.居住证或领取凭证(父母双方) 2.户口本(学生本人及父母) 3.结婚证/离婚证(只能提供一个监护人居住证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如夫妻双方离异状态,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原件) 咨询电话:24211362(请于工作日9:00—16:30进行咨询)

沈北新区

依据《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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