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已经被江西高院判处死刑,这是终审判决,剩下的只有死刑复核的机会。应该说劳荣枝的死刑基本上是板上钉钉的事。但是几位知名律师的加入,还是让这个案件有了些许的悬念。
在死刑复核阶段,劳荣枝的律师提交了一个新证据。在一审和二审中法院认定在合肥殷某的死亡案件中敲诈信上的那段小字“少一分钱我就没命了,他的同伙一定会让我死的比刚才那个更快。”为劳荣枝所写。律师事务所委托了北京的一家鉴定中心对这段文字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为这段文字并非劳荣枝的笔迹。这份专家论证意见书已经提交给了最高院。
除了物证,还有人证。上次开庭时曾有一位男子来到法院表示要给劳荣枝作证。后来这位男子被带到了公安机关。但是后来他没有允许进入法院。
近日,这位这位证人和劳荣枝的律师一起来到北京最高人民法院,向法院刑事法官陈述了上次在江西准备作证的详细情况,并告知法官劳荣枝极有可能受到法子英胁迫,还向法院提交了证词。
这位证人在证词的开头写道“我是劳荣枝二审从湖南赶到江西作证,但被江西警方控制一天一夜不允许出庭作证的证人。
这位男子写了三篇长厂的证词,简单概括就是他在2001年在深圳开大排档的时候认识了法子英的几个兄弟,这几个人经常到他那吃饭,而且还带着20岁左右的年轻女孩。因为经常在他那赊账,所以这伙人对他有了信任。 很多违法的事也不背着他了。包括殴打强奸他们骗来的女孩子。
这位证人说道“他们自己也当着我的面吸毒,甚至讨论和总结他们的犯罪过程。我跟他们接触交往有大半年时间,他们甚至多次拉我入伙。也了解到了这些男的就是利用他们控制的女孩子赚钱,了解到了法子英是他们大哥的师傅。
在一次吃饭的时候一个叫阿龙的人自称是英子哥的徒弟,他当时在酒桌说道“英子哥虽然已经出事了,但是我们都知道他控制女人的本事,他的这套手段你们学到了多少?”
后来证人问了一个叫阿华的人,英子哥是谁。对方告诉他去网上查法子英的名字,查过后他吓了一跳。
证人在证词中描述了当时那伙混混对待女孩的方式,这些都是20岁左右的年轻女孩,他们以恋爱为由把女孩从工厂或者老家骗出来后就威逼利诱拿他们赚钱,对不听话的女孩进行暴打,还把他们家庭住址摸清,以家人来威胁他们。打完人后这些男的还会哄她们。事后又像男女朋友一样到处游玩,证人称这些女孩精神上已经被他们控制,和劳荣枝所说的一样。
在江西,这位证人没有作证成功,如今到了北京最高法院。他的作证内容非常详细,相比于江西法院,北京的法院对于律师的辩护环境要宽松的多,在阅卷上也给了很大的支持,如今又受理了证人的证词,可以说劳荣枝的案子又有了峰回路转的迹象。
劳荣枝不死,天理难容!不知要带坏多少人
20岁时也许劳荣枝刚出社会时是好人,这不代表她后来不会变坏,不会杀人,如果这样就不会被判死刑,真是没有天理
法子英落网后,劳荣枝为什么逃跑?不是同案犯?在警察抓捕劳荣枝时,还抵赖连名字都不招,做了DNA才认,不是罪犯是什么?
现在的律师为了几个钱早没做人底线了。
这个男证人也是同伙,知情不报,收留杀人团伙
知情不报,似乎犯了包疪罪
劳是主犯、法是从犯
20几年的淡话证明??谁为这个证人证明??
2001年,证人又由谁作证,又怎么能证明那几个人和法子英是同伙?
依法治国,相信证据。
这个人当年为什么不去举报这些人的犯罪行为现在又为何岀来为劳做证?
办案要有独立性,既不能受案犯影响也不能受外部舆论左右,一定要谨慎,物证及人证依据。如果证据显示劳荣枝确实被胁迫那么就不应该判死刑
说实话这个证人的证明力不高,如果能找到那几个人,让他们当面跟法官说,这还凑合。
这个人说的话,佐证是什么。
拖出去斩了
不死不足以平民愤!没犯罪跑啥?不能自首吗?
知情不报,还敢出来作证
这个怎么算证据?推测而已!时至今日地没除了劳之外的第二个胁迫的女孩
炒!炒!炒!何时了?!
博眼球有意思吗,辣椒文章
是我老了太世故了吗?几个月前我和人辩论(有据可查)我替劳辩解,我开始说法和劳在一起期间,法有其他女人,没向劳隐瞒,所以他俩之间关系不平等,劳有受斜坡的可能。结果好几个反驳我,说劳有几乎跑却没跑,所以不是受斜坡,我说法了解劳家庭住址,斜坡非常简单。
假证,凭推断讲话,七条人命,你说一条人命逼胁迫最初讲得一下,接二连三的杀人,而且知道法子英会杀人还出去帮约人给害,不是帮凶是什么,而且出事后还潜逃那么久,为何不报案,劳荣枝该杀!
这货不是证人!同伙而已!
那就把法子英的同伙阿华、阿龙都供出来吧。否则就是假的!
证人的证词是推测的,可能受到威胁。这个不可能成立的。时间太久了
律师未必是好人,但没有律师意味着什么你明白吗?中国是法治国家!
并告知法官劳荣枝极有可能受到法子英胁迫————极有可能,依我看,极有可能是被买通作伪证,我这个说法是否成立?
“因为经常在他那赊账,所以这伙人对他有了信任。 很多违法的事也不背着他了。包括殴打强奸他们骗来的女孩子。”这种人的证词都可信?
为杀人犯洗白,可恶
当年湄公河惨案的糯康也是一个吸毒10年以的瘾君子,但由于故意杀人罪也执行死刑,劳荣芝是一个有人身自由的故意杀人犯,没有人逼劳荣芝杀人,一次再一次的联环杀人案
这个案子希望不要出现“奇迹"。
这个证人也不是什么好🐦
以事实为依据,公正判决。
7条人命谁杀的?
想出名想疯了,毫无底线,,即便是真的,当时为什么不报警
不管她有没有亲自杀人,这些案子她都是共犯,这案翻不了。重庆张波杀子案现在准备二审,他自己诱骗儿女到家里(女儿原本住前妻家),自己把一双儿女扔下楼,女友只是有微信里跟他商议除子未亲自到现场动手,一审一样作为共犯被判死刑。劳荣枝比叶诚尘的情节严重得多,只不过法津给她们二审的机会。再怎么申诉都救不了她们,唯死才能赎罪
人命关天,不可草率
可能一开始是胁迫的。但是后来一定不是,又不是犯一个罪,杀一个人。后来劳自由了,也没见她主动跑啊,还主动去杀人,后来也没去自首啊。
部分网粉没有理性,案件是要讲直接证据,不是推理或证据链,怎么还有感情说事。
咋听起来,现在有证人到最高院作证劳荣枝是被胁迫杀人的,看起来是石破天惊,案子也因此有可能峰回路转,但在我看来实则不然,因为这个证人的证言只是对个案的孤证,因而瑕疵性很强,证据效力很成问题,所以不足以影响原判决的最终结果。
必须死刑立即执行!!!
劳荣枝那时绑架杀人可能是勒索了不少钱,现在派上用场了。
确实够判死刑的!但是缺乏确凿的证据!极有可能逃过一死!
这回死不了了
好几年了还没结果,不会无罪释放吧
劳荣枝是有罪的,但不至死
这也行,看来为了钱什么都能做
证人?如果他早一点作证,就不会死掉后面那些无辜者。应该追求他的责任。
他都是听说,怎么作证
这也是证据?法子英1999秒就被枪毙了,2001年在深圳遇到几个现在都不知道姓名的街头小混混的传来证据。[得瑟][得瑟][得瑟]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这道听途说也能成为证词吗?
实事求是才是尊重法律!
被控制一天一夜不許出庭作證。。。。這個事有點嚴重
刀下留人
错字病句,又一小丑哔众
找到其它混混,其她女的,问问
我相信她是被胁迫
做伪证要负法律责任的。
2001让他网上查 犯罪分子很时尚啊
这个“关键证人”得好好查查,肯定有事!
这个证人 我感觉有问题 这女人可怕
在西方有个俗语:律师死后只能下地狱![得瑟][得瑟]
这个证人?找到他自称的那伙混混来还差不多!
律师要钱不要脸,良心让狗吃了
这个证人写小说呢?证人怎么证明他说的是真的?这个证词根本无法采信
怎么认定她的证人身份?
如果这个证人的证言没有其他旁证支持,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 任何孤证都不能成为法律承认的证据, 证言与证言之间不能互为旁证,必须有其他物证来支持,不然的话,群体罪犯串供时候就会相互证明对方无罪。
这个证人当时怎么不举报?应该按照隐瞒犯罪抓了他 包庇罪逮捕他
这些自媒体又重复胡鑫宇事件的套路来搏眼球。该抓的抓,该判的判?
别误导善良的网友了,结果会核准死刑的!不杀不足以平民愤,量刑准确适当!
该证人能不能认定为共同犯罪?为什么知道这伙人这么多事情不举报?
这样流氓人渣不判死刑天理何在!
既然当年是胁迫,那为何还要潜逃这么多年?这不是前后矛盾吗?所以这个证人是他家人找来做伪证的。
老子不想听,被迫还需要在逃?不能投案?再说了法子英死几年了?投案了也没人会报复你还需要在逃?
这证人的证言毫无价值,全是听说的。
两个主犯,还找什么证据?扯蛋
证人想转一笔 律师和劳想赌一把 ,虽说成功率不高 但万一成了呢,所以……[呲牙笑]
他可能是爱上了劳荣枝呗,可能是一直未娶得老婆的一个想用这个办法争得劳无罪了好娶他当老婆
这个证人的话是正解,当时的社会环境确是如此!
劳荣枝的哥哥是不是想让劳坐牢出来带货?
一切都要看证据
除非有证据李灵芝吃人,要不然就不是杀人犯
网上怨气真大[呲牙笑]
第一张图那个律师还骂法援"丧尽天良"来着,不像好人
劳荣支有其现男友的把柄
如果有证据证明她是被胁迫就不要说什么天理难容,现在讲的是法理。
包庇杀人犯!把他也关起来!
案子重大!这小子当年不说!知情不报!是否够成窝藏罪?
别的先不说,这个证人知道罪犯殴打强奸被骗来的女孩子为啥不报警?当着他的面吸毒这算是窝藏吸毒犯了吧?甚至知道的这么清楚详细,这是证人???
慎用死刑。
支持死刑,否则难以平民愤!
听说的都能成为证词了???
如果这都能翻案的话,那就真的真的。。。。。。。?
为虎作伥,比老虎的更可恶!
阴谋论又来了[笑着哭]
看来要罗翔老师出马把对面律师也送进去
这个恶毒女人不死,天理难容!
这个证人与劳荣枝的关系很不一般呀!他的证词可信吗?我看未必!关键是他的证词是道听途说的。
这位证人在证词的开头写道“我是劳荣枝二审从湖南赶到江西作证,但被江西警方控制一天一夜不允许出庭作证的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