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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环保信用评价】
就真的可能免除(减少)企业环保现场检查!!
问:什么是环保信用评价?
答:环保信用评价是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事业单位的环保信用信息进行评定,根据评价结果对企事业单位进行分类监管,并推动有关部门、机构及组织依法实施激励与惩戒措施的活动。
问:那参加环保信用评价的好处有什么?
答:对环保信用等级为A级的参评单位,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法定权限内应当采取以下激励性措施:
在实施行政许可等工作中,予以容缺受理、优先办理等便利措施;
在行政检查中,优化检查方式,减少检查频次;
对环保信用等级连续两年为A级的参评单位,优先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免除现场检查。
在排污权交易、碳排放权交易、总量分配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在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及项目支持中,同等条件下列为优先选择对象;
在评选各类先进需出具环保审核意见时,予以优先推荐;
在门户网站、公众号、环保信用评价管理系统公开端等官方媒体上进行宣传推介;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对环保信用等级为D级的参评单位,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法定权限内,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管力度,并依据《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及我省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对不同的适用对象采取相应惩戒性措施。
问:哪些企事业单位可以参评呢?
答:原则上纳入环保信用评价的企事业单位范围:
申领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重点排污单位等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
(二)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事业单位;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开展环保信用评价的企事业单位。
鼓励未纳入上述范围的企事业单位自愿申请参加环保信用评价。
问:企事业单位怎样才可以进行参评?
答: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原则上每年1月31日前,确定并发布辖区内本年度参评单位名单。自愿申请参加环保信用评价的企事业单位,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所在地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纳入本辖区下一评价年度参评单位名单并发布。
问:主要评价哪些方面?
答:主要包括行政执法信息、司法信息、守法及社会责任信息等环保信用信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文件要求,评价指标被依法撤销、变更,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按要求适时调整评价指标并予以公开。
问:企事业单位哪种情况可申请退出,以及怎样申请退出?
答:长期停产、停业关闭、注销、不再从事生产活动的企事业单位,或已不属于评价对象范围的企事业单位,可向发布评价范围名单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退出环保信用评价。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告知申请单位。
来源: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
编辑:冯志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