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本应各国平等,为何却有一条款专门限制日本和德国?

秋风诺讲故事 2023-03-18 21:18:52

我们阅尽铅华,只为呈现不一样的历史。

回顾历史,从一战到二战,短短二十余年中爆发两次世界大战,众多国家饱受战乱之苦,经济停滞不前、人民流离失所。在二战结束后,和平发展成为全世界人民的共同心愿。应维护世界和平发展的国际大环境要求,英美苏中等五十个国家于1945年10月24日签署《联合国宪章》,宣告联合国正式成立,至今已有193个国家加入。然而很少有人知道,作为维护和平、消除分歧的国际机构,联合国却并非对所有国家一视同仁,《联合国宪章》中的一项条款,至今为日本痛恨,却令不少中国民众拍手叫好。

▲二战美军剧照

要详细叙述这件事,还要从联合国的前身——国际联盟说起。一战结束后,协约国发起成立了国际联盟(简称为“国联”),旨在减少武器数量、平息国际纠纷、促进国际贸易合作等。不过国联存在诸多先天缺陷,比如决议不具有强制性、各国无论大小强弱均享有同等投票权、无权采取军队行动等。在“九一八事变”后,南京国民政府曾向国联控诉日本罪行,然而当时的国联只是表面上打着维护各国共同发展的旗帜,实际上却是由英法两国共同控制(美国未加入),在处理国际事务上根本起不了什么实质上的作用。事实上,英法两国早已带领国联采取绥靖政策,对日本侵略我国的罪行视而不见。

▲国际联盟总部所在地——万国宫

更过分的是,在德国法西斯伙同日本帝国主义不断试图挑起战争时,由英法掌控的联合国居然采取“以小换大”的手段,以牺牲小国利益来阻止战争的发生,这根本就违背了国际联盟成立的初衷。这种姑息养奸的政策,非但不会让战争停止,反而会助长法西斯势力野心的膨胀。因此,在二战结束后,毫无作用的国联于1946年宣布解体,所有资料全部移交给新成立的联合国。

▲“九一八事变”旧照

联合国的成立,是吸取了国际联盟的失败教训的,因而从成立初期至今,才能成功将诸多国际争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为世界的和平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政治基础。最重要的原因,就在于联合国安理会的存在。正是由于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长期的互相制衡,才没有出现一国在联合国独大的局面,保证了联合国安理会对于国际事务的公平和公正。不过联合国并非对所有成员国都绝对公平,成立联合国还有个目的,那就是压制和约束在二战中对各国人民带来深重伤害的法西斯国家。为此,联合国专门给二战中德国和日本两大轴心国制定了极为严苛的“战败国宪法”,并收录在《联合国宪章》中。

▲联合国安理会召开会议

在《联合国宪章》中,有一条专门针对德日的附加条款:“本宪章并不取消或禁止负行动责任之政府对于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本宪章任何签字国之敌国因该次战争而采取或授权执行之行动。”这一条款有些绕口,其意思大概就是,虽然战争已经结束,但是德日两国给世界人民造成的伤害是既定事实,因此法西斯国家必须为其在战争中犯下的罪过赎罪并承担相应的惩罚。由此可以看出,《联合国宪章》中的不公平性原则仅仅是针对德日两国(意大利在二战结束前已经投靠同盟国)。

▲日本右翼分子参拜神社

除此之外,这一条款的附加条款还规定,如果德日两国再做出任何损害联合国成员国的举动,那么受害国有发起反击的合法权利。面对这样的不公平强制性条例,德国倒是积极地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一直以来也没有再做出损害他国利益的举动。相比之下,日本右翼分子就显得不那么安分了。这项条款在日本右翼分子,看来就是针对日本的“不公平条款”,阻碍了日本海外势力的发展,因此多年来日本一直上蹿下跳地要求废除这一限制他们自由的条款。不过结果显而易见,联合国根本没有理会日本这一跳梁小丑的行径,并且在二战中深受日本毒害的东亚各国更是强烈反对日本这一无理要求,我国民众自然也是拍手叫好,毕竟“天理昭彰,报应不爽”。

参考资料:

《国际联盟史》《联合国宪章》

0 阅读: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