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星期天,
又是外出组局聚会的好时间。
在外吃饭,
嘴哥有几句话嘱咐您家,
莫忘了:
少喝酒,多吃菜,够不着,站起来。
吃不了,带回来,自家用,省得买。
喝多了,要回来,见野花,不要采。
上得山多终遇虎。
常在外吃,
总会碰到少数不讲道理的餐厅。
比如上周末,广州的仲女士在一家餐厅就餐时,从龙虾里吃出了口香糖,餐厅负责人回应:“也许口香糖是龙虾自己吃进去的。”
仲女士报警,民警建议现场查封,好让相关部门做现场勘查。但3天后,仲女士再次来到餐厅,却发现现场已被清空,而且餐厅负责人拒绝回应。
餐厅负责人应该讲清楚嘛:
为了清新龙虾的口气,
提升菜品的质量,
我店在烹饪前会给龙虾吃三天口香糖……
要扯理由就扯个圆满唦!
这个理由难怪仲女士会生气:
你不仅伤害我的身体,
还侮辱我的智商!
鉴于现在的一些餐厅负责人,
口才、胆量普遍比厨艺好,
嘴哥本期就来盘点一下,
当顾客吃出异物,
餐厅方的神回复——
A
管他三七二十一,先甩锅型
龙虾自己吃口香糖,就是甩锅型的典型代表。除此之外,深圳一家餐厅老板,也挺会这一招的。
今年4月,深圳福田的王女士通过美团外卖平台,从一家川香私房菜订了一份莲藕肉片饭。吃到一半发现,一颗疑似老鼠屎的颗粒出现在米饭中。
接到顾客投诉后,餐厅老板拒不承认是他们的老鼠屎,因为怕顾客差评所以退了款,怀疑是竞争对手搞鬼。
对对对,这只老鼠是老板养的嘛!老鼠屎什么形状老板最清楚了,绝对不是该店的老鼠拉的,一定是竞争对手派来的老鼠特务干的!这样的解释老板不知道满不满意?
除了甩锅给别人家的老鼠,还有甩锅给苍蝇的。
近日,无锡一网友发布了一段视频,在一家名为罗米特自助烤肉餐厅里,一根已裂开的紫色芝士年糕正在烧烤盘上烤着,一条活蛆正在年糕上快速爬动。
店长解释称,“店里有一只大苍蝇,我想一定是那只苍蝇在年糕里面产卵了。”
店长,不要猜了,把蛆虫拿去做DNA鉴定,就知道是不是苍蝇亲生的了。
有苍蝇还不赶出去,还留着生蛆虫?食客在意是哪只苍蝇生的蛆虫吗?
B
面对食客质疑,振振有词型
广西南宁一位先生到餐厅去吃鱼,酒过三巡,韦先生发现他们点的鱼汤里居然有鱼钩,还不止一个,好心情顿时一落千丈。
他们找到了餐馆的值班经理进行协商,她的态度相当理直气壮,竟答复称:“只有嘴里有鱼钩的鱼,才是活鱼。”
依照这个逻辑,咱去菜场买猪肉,猪身上一定要插把刀才行,不然怎么证明是活猪不是死猪肉呢?
北京的任女士和家人朋友,到三里屯一家餐饮店就餐,点了4碗面和几个烤串。谁料任女士的丈夫吃到最后,竟在拉面汤底发现了一节7号电池。店长说:电池没煮过。
面里掉进电池,没煮过就没事啦?咱能给顾客来点真心诚意的道歉吗?这样的振振有词,能少点就少点吧。
C
吃出的异物,餐厅吃回去型
面对顾客吃出异物,满怀歉意?连声道歉?那不成,岂不坏了我餐厅的名头?
你说这是异物不能吃,我现场吃给你看!还能毁灭证据,一举两得。
江苏南通的黄小姐和朋友到餐厅吃饭,点了一份招牌湄公鱼,却在菜里发现了一条类似于寄生虫的物体。他们在和餐厅负责人争论时,负责人突然把这根异物吃了,边吃边说这不是虫子。黄小姐及其朋友震惊了,就没有继续追究。
你说是虫,我吃给你看,就不是虫就不是虫!至于是不是虫,只有餐厅负责人肚子里的蛔虫才知道了。
武汉的魏先生和家人,在汉街上的一家餐厅就餐,他夹起一筷子鱿鱼,放入口中发现嚼不烂,吐出来一看,发现“鱿鱼”竟是一个淡黄色香烟过滤嘴。
魏先生备感恶心,随即拍照保留证据,找来餐厅值班经理理论。争论中,魏先生激动地说:“除非你把烟头吃下去,否则我现在就去告你们。”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值班经理竟然真的用手抓起放在盘子里的烟头,一口吞了下去。
这个不用争论了,确实是烟头,但是餐厅经理吃了,不仅损害自己的身体,最重要的是,这件事就没发生了吗?还是搞好点餐厅的管理,别让经理三天两头的吃烟头吧。
D
顾客要索赔,厂方“巨额赔偿”型
江西杨先生,在超市购买的福建某厂家生产的果冻中有一只蜘蛛,向厂家反映情况后,厂家回应愿意赔偿10个果冻,被拒绝后又称最多赔10斤。
山东临沂的小郭,从镇上的超市以每个一元的价格给孩子买回五个乡巴佬鸡蛋,但拿回家之后孩子却怎么也咬不动,一看,竟是一团丝袜。
厂家先是说“我们再赔你十个乡巴佬鸡蛋就是了。”然后又称,“食品厂出现这样的事情,这不是很正常吗?”
这么有钱?一赔就是十个,价值10元,真是豪爽呢!但是,赔的这十个,谁敢吃呢?失去的信誉,是10元钱买得回来的吗?
老话说,民以食为天。
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
是顾客最基本的要求,
也是餐饮和食品行业从业者
最基本的良心。
好了,流利嘴不瞎嘴,我们下周日再会!
来源:楚天都市报综合(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掌心沙
有时候无耻到你无法想象。传统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