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岛的一个清晨,阳光透过云层,却照不进翟某某沉重的心。6月10日,他接到了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告诉他那起令他心痛的案件即将宣判。6月13日,一个普通的日子,却因为一场宣判而变得不再普通。这是关于他8岁儿子琦琦的案件,一个因武术教练的残忍殴打而永远离开的世界。
案例发生
时间回拨到2023年6月10日,琦琦带着对武术的憧憬,踏入了青岛振宇聚英武术运动俱乐部。然而,这个梦想的起点,却成了他生命的终点。6月18日,琦琦因为在训练中动作不规范,遭到了教练张某斌、李某丁和张某豪的殴打。那一次的殴打,无情地夺走了琦琦的生命。
翟某某的世界在那一刻崩塌了。他无法相信,自己的儿子,那个活泼可爱、充满梦想的小男孩,就这样在无情的拳脚下离世。他的内心充满了悲痛和愤怒,他要为儿子寻求一个公道。
2024年4月24日,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对张某斌、李某丁、张某豪提起了公诉。他们在法庭上被指控犯有故意伤害罪。法医的鉴定结果显示,琦琦是因为多次被钝性物体击打,导致广泛软组织挫伤、创伤性休克并肺脏脂肪栓塞而死亡。
庭审中,被告人张某斌、李某丁、张某豪面对指控,他们的辩护显得如此苍白无力。而翟某某,他只有一个诉求,那就是严惩凶手,为琦琦讨回一个公道。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本案中,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并且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根据法律规定,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5条规定,对于被害人死亡的案件,应当告知其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翟某某作为被害人的近亲属,有权要求被告人赔偿因其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害。
等待宣判的日子
等待宣判的日子是煎熬的。翟某某每一天都在期盼着正义的到来。他时常会站在法院的门口,望着那庄严的国徽,心中默默地祈祷,希望法院能够给予他一个公正的判决。
6月9日晚上,他终于等到了消息。律师告诉他,青岛中院已经确定了宣判的时间。那一刻,他的心中五味杂陈,既有即将到来的解脱,也有对儿子深深的思念。
6月13日,宣判的日子终于到来。翟某某早早地来到了法院,他的手中紧握着儿子的照片,那是琦琦小时候的模样,笑容灿烂,无忧无虑。他在心里对儿子说:“孩子,爸爸妈妈来给你讨回公道了。”
随着法槌的敲响,审判长宣读了判决结果。被告人张某斌、李某丁、张某豪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相应的刑罚。那一刻,翟某某的眼泪再也忍不住,他知道,这是对琦琦的一种告慰,也是对所有关心这个案件的人的一个交代。
正义的重量
走出法院,翟某某面对着媒体,他的声音坚定而有力:“我不接受道歉,我只要求严惩。这是对琦琦最好的结果。”他知道,正义有时候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他希望这个判决能够给所有的家长一个警示,保护好自己的孩子,让他们远离暴力和伤害。
琦琦的故事,是一个悲剧,更是一个警钟。它告诉我们,任何形式的暴力都是不可接受的,无论是在家庭、学校还是社会。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站出来,反对暴力,保护孩子的安全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