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358)通过其微信平台透露,GB/T 10781.4-2024《白酒质量要求 第4部分:酱香型白酒》预计将于明年6月1日正式施行。此次修订旨在细化酱香型白酒的标准,特别引入了“酱香型白酒(大曲)”与“酱香型白酒(其他)”的明确界定,针对不同的酿造工艺给出了具体指导,确保产品标签的准确性,避免误导消费者。
这次更新,作为新型白酒标准体系框架下首枚落子,旨在为消费者提供更为清晰的选择依据。简而言之,“酱香型白酒(大曲)”坚持传统,选用糯高粱与小麦为基,全程依托高温大曲完成糖化发酵过程;而“酱香型白酒(其他)”则范畴更广,涵盖使用非高温大曲或混合发酵方式的酱香型酒,例如麸曲或混合曲制品。
新标准细致区分了两类酱香型白酒的制作细节,比如在堆积环节,大曲酱香酒强调高温操作,堆温需攀升至50度以上,并经历至少六个酿造周期,反观其他类别,其温度要求则相对灵活。发酵过程同样体现了差异化,两者均需封闭环境进行,但具体轮次有所不同。
关于产品标识,新国标明确指出,所有符合酱香型特征的白酒均可标注为“酱香型白酒”。然而,仅当产品严格遵循“酱香型白酒(大曲)”的生产工艺并达标,方能以此为名。此举旨在维护“大曲”标识的纯正性,避免混淆。
值得注意的是,新标准还创新性地采用了直观的语言描述不同酒精强度产品的香气特点,比如,对于45度至58度区间内的优级酱香酒,描述其香气为花香、果香、青草及焙烤香的和谐交融,给人以平衡舒适的感官享受;而一级产品,则强调果香、粮香等多重香气的协调共生。
综上所述,这一系列调整不仅体现了对传统工艺的尊重与保护,也为日益多元化的白酒市场提供了科学严谨的规范,助力消费者更加明智地选择心仪佳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