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书不能算偷,把公司馒头拿回家算偷吗?

枫语联翩 2024-06-24 19:28:27
(1)

近日,一家公司的员工因为把公司发的早餐馒头带回家,被公司认定偷窃而辞退;

员工不服,申请仲裁;

法院最终判定公司违规,赔偿员工损失;

因为公司没有证据证明是偷窃。

而几乎在同一时间的,在一所大学的食堂里,一位女生买了两份午餐,却拿了6双筷子,被工作人员认定为偷窃;

女生不服,认为损害自己名誉;

自己买了两份饭,付过钱了;

因为是三个人吃一份饭,所以才拿6双筷子,这叫偷吗?

一个馒头,一双筷子值不了多少钱,送给别人也不是什么大事;

而如果上升到偷窃的高度,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

偷一个馒头也是偷,是偷就要接受法律惩罚;

然而,什么是偷,什么是拿,总得有个说法;

总不能傻傻分不清吧。

(2)

关于偷窃,孔乙己曾经说过著名的一句话:

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在孔乙己看来,偷和窃不同;

而在我们今天的现代语境下,再去纠结偷和窃有多少不同就是太迂腐了。

什么叫偷窃?

把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占为己有叫做偷窃。

把公司的馒头拿回家是偷窃吗?

这要看他拿的馒头属于谁。

假如,每人一份早餐,包括一个馒头,而当事人没有吃,下班的时候带回家了,这就不是偷;

因为发给他的馒头已经属于他,他有权决定吃还是不吃,也可以决定是否带回家再吃。

其次,假如是公司没吃完的剩馒头要当做废品扔掉了,而员工将其带回家了,这也不能认定是偷;

当做废品垃圾扔掉的东西默认是毫无价值的,毫无价值的东西牵扯不到偷;

偷窃目标要有点使用价值,否则无需去偷。

假如不能证明员工不属于以上两种情况,那认定偷窃就不妥当。

同样,买了两份饭,拿了6双筷子,直接就认定偷窃也不妥;

她好歹买了两份饭,假如偷窃几双筷子还要先买两份饭,要付出如此大的代价,当事人肯定不会去偷窃的。

虽然一份饭配一双筷子是常态,但有时她非要一份饭三个人吃,就需要三双筷子,你拿她怎么办?

虽然偏离常规,但是不能算偷;

你可以制止她,可以告知其只能拿一双筷子,不能多拿;

但直接控诉对方偷窃就离题太远了。

(3)

看到了什么?

生活中存在一些小事情,还没有严重到立法严厉禁止的地步,但是经常发生的话也令人很困扰;

假如不做任何规范,可能会被有些人滥用,给当事的另一方带来损失;

对这类事情的态度,最好是保持一种弹性;

视具体情况做出应对措施。

公司发的早餐馒头没吃,带回家再吃,这种行为究竟算什么?

像我之前的公司提供午餐,但是有些员工不吃肉,就扔掉了;

而有些员工会把泔水桶里的肉捞出来带回家给宠物猫狗吃,这种行为究竟算什么?

我也不知道该算什么,但是如果视作偷窃就太牵强;

因为扔掉的肉对人已经毫无价值。

同样,买了两份饭,拿了6双筷子,说偷窃也难以服众;

因为没有私自占有。

对于这类事情,使用规劝,适度设立规矩的方式才是恰当的,而不要直接认定为偷窃,上纲上线;

偷窃带来一定的名誉损失,假如最后又判定为不是偷;

那就搞大了;

法无禁止皆可为,只要没有证据能证明是偷,那只能默认不是偷。

(4)

公司里做管理,这类达不到上纲上线的行为是最烧脑的;

很难找到一个尺度,既能制止行为,又能不过度;

比如,食堂里的食物带回家,班车胡乱占座,

假如花太多力气把这类事情做的很细致,也很耗费人力物力,也没太大必要;

而如果听之任之,有些人会越来越有恃无恐;

如果能把这类事情管理到位,管理者一定要有智慧。

从劝告,立规,再到处罚,影响收入,慢慢提高严肃性,直至不能适应公司而被解雇;

让员工有个接受,适应的过程,而不能直接就开除;

否则就会被员工反噬;

本来是他行为不妥,但是一旦直接上纲上线,就又给了对方反杀的理由。

对人的管理,难就难再这里;

而技巧和智慧也在于此。

(作者:韩枫,华东师范大学/法国里昂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欧美企业人力资源总监,如果你看了这篇文章想要告诉我你的想法,欢迎留言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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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语联翩

简介:以独特视角看世界,注重个人成长与职业发展,投资理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