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萍乡的男子杨某在另一家银行的自动柜员机上存款,遇到机器故障,被吃掉了1100元。银行却以“出错”为由,只存入了1000元给他,为此,杨某不满并对其发起诉讼。这起事件发生在一个周一下午,杨某抱怨该行工作人员处理不当,影响了他的正常生活和经济收益。(引自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案发当天,杨某来到这家有争议的银行,选定了一台自助存款机。进入程序并成功插卡后,杨某点击存款功能,按照提示放钞,结果机器却生成了一个错误,导致钱款凭空消失。杨某急忙联系了工作人员,银行方面回应称需等他们再检查后才能给出具体回复。两天后,银行告知杨某,故障机器仅仅吃掉他1000元,而非之前预期的1100元并已将这笔金额存入他的账户。杨某对这个解释并不满意,认为银行故意隐瞒事实真相,甚至提出查看相关监控录像。经过多次交涉,银行营业所终于答应让他观看录像,然而录像内容却未能完全解开他心中的疑惑。于是,杨某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向樊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银行按实赔偿损失的1100元,误工补贴209.88元以及承担法律相关费用。对此,被告银行也提出了反驳:第一,自己当时没有立即处理此事是符合流程的;第二,杨某的现金实际数量不确定;第三,为了保护顾客隐私,不愿意提供完整视频。那么,对于此案件,法院会如何裁决呢?简单来说,此案件可归结为储蓄存款合同纠纷。因为杨某在办理银行业务时曾制作了业务凭证,等于与银行签订了一份储蓄存款合同。争议的焦点在于自动柜员机的故障导致杨某的资金丢失,如何妥善处理这个问题,本应在合同双方之间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