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临兰征预公告〔2024〕50号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现状及权属
地块1:四至范围,战新大道北延,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半程镇西石沟村、小柳汪村。

地块2:四至范围,战新大道北延,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半程镇西石沟村。

地块3:四至范围,战新大道北延,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半程镇西石沟村。

地块4:四至范围,战新大道北延,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半程镇西石沟村。

地块5:四至范围,战新大道北延,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半程镇西石沟村。

地块6:四至范围,战新大道北延,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半程镇西石沟村。

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附件,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的目的
地块1-6拟用于城镇道路建设,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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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5日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临兰征预公告〔2024〕51号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现状及权属
地块1:四至范围,东至山水口村林地、旱地、西至山水口村林地、旱地、南至山水口村旱地、北至山水口村道路、林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半程镇山水口村。

地块2:四至范围,东至任家庄村工业用地、西至任家庄村工业用地、南至任家庄村道路、北至任家庄村旱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半程镇任家庄村。

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附件,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的目的
地块1拟用于物流仓储用地,位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兰山区2024年第二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Q〔2024〕106号)批准的成片开发范围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地块2拟用于工业用地,位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兰山区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3〕496号)批准的成片开发范围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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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8日
来源: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