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阮志友 王西宁 记者李名报道 1月23日,葫芦岛市公安局连山分局刑事犯罪案件侦查中心案件四队陆续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逛商城时手机被盗。
接警后,案件四队民辅警在李俭队长的带领下,通过现场走访调查、调取监控视频很快锁定嫌疑人。视频画面显示,失主将手机放在上衣口袋,在与商家交流时,一名戴灰色帽子、蓝色口罩的男子悄然靠近,趁失主不备迅速将手机盗走。嫌疑人在得手后,于商场门口乘坐出租车离开,随后在连山区人民医院下车,在逛完附近某超市后,登上了前往锦州的客车。民辅警立即前往该超市进行调查,得知嫌疑人曾用微信支付兑换了10元现金,根据商家提供的付款记录,民辅警锁定嫌疑人系锦州人周某。经过深入调查,发现周某有多次扒窃前科,且于1月1日才刑满释放。
2月4日上午,又一起盗窃警情传来,一名群众报警称,其在进入某商场后,发现手机丢失。民辅警查看监控,看到手机是在失主掀门帘时被盗的,盗窃者又是周某。得手后,周某依旧乘坐出租车逃离现场。很快,民辅警发现周某经常留宿在锦州市某洗浴中心,且那里有他未收取的快递,于是民辅警在附近展开蹲守,准备实施抓捕。然而经过两天两夜的连续蹲守,周某却始终没有出现。2月7日13时许,在锦州警方的协助下,终于确定了周某的位置,14时05分,民辅警在凌河区某麻将馆内将周某抓获。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周某对春节期间在连山区连续扒窃手机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