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其中提到:以扬子江城市群、沿海城镇带和南京都市圈、苏锡常都市圈、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为主体,建设全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国务院关于《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国函〔2023〕69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报请批准〈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自然资发〔2023〕7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江苏省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江苏省处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交汇点,是支撑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实施的重要地区。《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江苏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977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344万亩;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1.82万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0.95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国家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低于36.1%;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超过620亿立方米;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严格无居民海岛管理。
三、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加快陆海统筹联动,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深度融入上海大都市圈,下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先手棋,发挥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支点。
四、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优化主体功能定位,细化主体功能区划分,完善差别化支持政策。协调水土匹配关系,巩固黄淮地区粮食生产基地,建设沿海沿江特色农产品基地,提升“米袋子”、“菜篮子”保障能力,形成支撑城乡要素有序互动的乡村空间布局,推动连片乡村振兴。严格河湖水域空间管控,实施太湖、洪泽湖等全流域系统治理,保护苏北沿海、长江口等重要滨海湿地,提升黄(渤)海候鸟等生物多样性,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营造湖美水清的生态空间。以扬子江城市群、沿海城镇带和南京都市圈、苏锡常都市圈、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为主体,建设全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支撑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引导各类开发区功能复合和节约集约用地,完善城镇密集地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促进城镇空间高质量发展。依托沿海城镇带推动陆海空间协同,提升陆海通达度,分区分类保护利用海岛资源,促进海洋可持续发展。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依托,加强水利、交通、能源、环境、通信、国防等基础设施空间统筹,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网络。整体保护传承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加强苏州古典园林、大运河(江苏段)等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促进山水环境和城镇乡村融合发展,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示范省份。
五、坚决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规划》是对江苏省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省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六、做好规划实施保障。江苏省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完成地方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形成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加快建立《规划》实施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确保实现《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强化对水利、交通、能源、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业草原等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矛盾冲突,合理优化空间布局。建立健全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盘棋”,提升全省规划、建设、治理水平。自然资源部要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评估。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国务院
2023年7月25日
2021年6月10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公示《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江苏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作为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顶层规划,一方面要深化落实全国国土空间规划和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提出的要求,另一方面要优化全省国土空间布局为江苏省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空间保障。按照江苏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公示版内容,在全国国土空间大格局之下,江苏省未来15年的总体定位是: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高地、美丽中国的绿色转型示范区、宜居宜业的高承载发展区、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样板区。未来15年,为了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江苏省将构建“两心三圈四带”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具体而言,“两心”是指太湖丘陵生态绿心、江淮湖群生态绿心;“三圈”是指南京都市圈、苏锡常都市圈、徐州都市圈;“四带”是指扬子江绿色发展带、沿海陆海统筹带、沿大运河文化魅力带、陆桥东部联动带。为了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江苏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将从全域全要素全周期规划治理角度,通过塑造湖美水清的生态空间、营造“新鱼米之乡”的农业空间、构筑都市圈引领的城镇空间、拓展陆海统筹的蓝色空间,以及共筑安居乐业的幸福家园,强化整体协同的国土空间治理,系统推进全省国土空间高质量发展。最后,江苏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将作为全省陆海统筹空间布局的美好蓝图、空间开发保护活动的总体纲领、各类空间规划编制的基本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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