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出自《道德经》第11章,原文是“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它表达了一个深刻的哲学思想,即“有”和“无”是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关系。
这里的“有”指的是实际存在的物质、物品等有形的东西,而“无”则是指没有具体形态的空间、虚无、空白等无形的东西。这两者看似矛盾,但实际上是互相依存、互相作用的。只有“有”,没有“无”,则无法发挥“有”的作用;只有“无”,没有“有”,则无法产生“无”的作用。
这句话的意思是,我们通过拥有某些物质或物品,可以获得实际的利益和便利,但真正发挥作用的不是物品本身,而是由它们所创造的无形的空间和可能性。比如,一个房子不仅是一堆砖头和木材的组合,更重要的是它所创造的空间和环境,可以供人们居住、生活、工作等。
因此,这句话强调了无形的重要性,以及有形和无形的关系。它提示我们不仅要关注实实在在的物质世界,还要重视空间、可能性、内在力量等无形的东西。这是一种强调内在力量和智慧的哲学观念,与道家的思想密切相关。
在原文中,这句话是用来解释“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的。这里的车轮是一个具体的例子,强调了有形和无形的相互作用。辐代表车轮的辐条,毂则是车轮中心的轴,无代表车轮中间的空洞。正是因为这个空洞的存在,车轮才能发挥运输的作用。
总之,“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这句话表达了一种深刻的哲学思想,即有形和无形是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关系。它提示我们不仅要关注实际的物质和利益,还要重视空间、可能性、内在力量等无形的东西,以及它们的作用和价值。
在现代社会中,这句话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提醒我们在追求物质利益的同时,也要注重精神世界的追求,实现全面和谐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