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修改了规定:取消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中对户口簿的要求,以及废除地域管辖的规定。此举标志着我国婚姻登记制度迈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
按照现行的《婚姻登记条例》,进行婚姻登记时需提供户口簿等证明文件。在新的修订草案中,这一要求被取消,意味着未来夫妻双方只需携带身份证即可完成婚姻登记手续。这一改革旨在减少不必要的行政负担,方便民众办理婚姻登记。
不得不说,此举在促进社会结婚率是有一定的提升的。
除了取消户口簿要求外,草案还取消了对婚姻登记地域管辖的规定,这意味着未来夫妻双方可以在任何地方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无需再回到户籍所在地,这一改变将极大地便利那些在异地工作或居住的夫妻,减少了他们往返奔波的不便。而对于新增的不限于30天的“离婚冷静期”以及“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可撤销婚姻”等内容,也确保婚姻双方在做出决定前有足够的思考时间和信息透明度,有助于构建更加稳定和谐的家庭关系。
目前,该修订草案正在民政部官方网站上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以通过指定渠道提交反馈,以便相关部门综合各方意见后对草案进行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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