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太疯狂,两个人谈恋爱的时候你侬我侬,情意绵绵,一旦分手就拳打脚踢,恶语相向,有点让人接受不了。可以不爱了,但是也没必要伤害吧。好聚好散,把美好留在回忆里,不好吗?
最近最高检发布的一则典型案例,就让人气愤不已。
福建福州一男子戚某和吕某,本是一对情侣。吕某在街边开了一家店。两人因为感情发生了一些纠纷,戚某就跑到吕某的店里,要求吕某归还二人在恋爱期间,戚某送给吕某的礼物。
吕某不同意,恋爱期间送的东西都是自愿的,而是自己也付出了感情,哪还有归还的道理。这下可惹恼了戚某,他随即对吕某进行了殴打,并强行撕扯吕某的衣服,以至于吕某的身体完全暴露在外面。
这样他还不解恨,又把吕某拖拽到店门口的马路上,并大喊着叫人围观!期间还不断进行言语侮辱,整个过程持续了近十几分钟!你说他有多疯狂!
网友热议网友表示真是什么人都有,谈恋爱时候送的东西还有往回要的?两个人谈恋爱送礼物,吃饭约会都是很平常的事,但是谁也不能保证谈恋爱就一定会在一起,如果分手了,就要把送的东西都归还,那还是干脆别送了。
但也有网友表示,如果是比较贵重的东西或者比较大额的转账,女方还是归还的好。在警方通报中没有通报物品的具体金额,但是即使有贵重物品,可以正常商量归还。这样打人脱别人衣服侮辱还是太过分了!
很多网友表示恋爱期间还是不要收男孩子太多礼物,特别是超出自己经济能力的贵重物品。两个人恋爱是平等的,送礼也可以是双方的,多注重两个人之间的情感交流,还是不要牵扯进去太多物质性的东西,否则一旦分手,会有很多麻烦。
由于戚某的做法严重侮辱了他人,在女孩报警后,警方也是迅速批捕,最终法院判处戚某强制侮辱罪成立,有期徒刑五年,并赔偿吕某经济损失3050元。
网友纷纷表示判决的太轻了,但是不管怎么说,戚某也是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