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近日,山东省舜天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一份通知,引发的热议。通知要求企业25岁至58岁的单身员工(包括离异),在三个季度内必须结婚,如果第三个季度仍未结婚,公司就结束劳务合同。记者就此事致电山东省舜天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回应称:这是公司内部事情,是公司高层做的决定,属于私人企业的内部事务。

看着这家公司的通知和回复,我首先就想到了一个笑话一对夫妻闹矛盾,妻子把丈夫杀了,警察知道后找到妻子问她:你把你丈夫杀了?妻子说是,警察又问你为什么杀他呀?妻子说我们家的事你们管不着。所以,再是你企业内部的事,也要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任何内部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能与法律法规相违背,如果你企业的规定凌驾于法律了,要法律干什么?法治法治喊了这么久,还敢这样?你们公司高层不觉得自己荒唐可笑吗?

如果企业真心为单身员工着想,应该想法解决员工的后顾之忧,而不是逞威风 公司组织相亲大会,想办法解决相亲成功的员工解决后续的夫妻住房、彩礼、嫁妆、婚礼开销等问题,子女教育、医疗问题,后续的探亲等一系列问题,另外,把公司的基层员工待遇提高,马上就结婚了,基层员工都月薪上万的话,不加班、双休,还愁找不到对象吗?企业鼓励员工结婚是社会好事,但不能罚,结婚的给予更好的福利待遇作为奖励才是可取的。

最后我想说什么时候企业内部决定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如果这个口子一旦开启,以后所有想裁员的公司都可以制定自己的内部事务,比喻:三个月不结婚的,不孝顺的,不饮酒的,不生三胎的,有口臭的等等,随心所欲,还有法律吗?虽是企业内部事物,但员工不是你家里的人,制定的是家长式规定,已经超出企业用工劳动合同法范围,滥用国家政策法令,侵犯人权,恣意妄为,制造混乱,是一种不安份的颠覆性严重违法行为。想裁员就直说,整这些花花肠子,政府如果纵容这种赤裸裸的违法行为,无异于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