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有个男子啊,花了3000块钱去嫖娼,嘿,这事儿本来就够不光彩了,结果呢,他居然还偷偷摸摸地把这钱又从失足妇女的包里给拿走了。最后啊,法院宣判他犯盗窃罪了,这可就有人纳闷了呀,嫖娼那可是违法行为呀,这嫖资怎么还受到保护了呢?咱今儿就好好掰扯掰扯这事儿,一起涨涨知识呗。
咱都知道啊,卖淫嫖娼那在咱国家妥妥的是违法行为呀,这是违背公序良俗,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事儿,这嫖资从根儿上来说,那肯定不是啥合法收入,法律压根儿就不承认它的所有权呀。就好比它生来就带着“原罪”,本就不该存在的嘛。
可是呢,这里面有个关键的点呀,那就是在嫖娼这个行为完成之后,这钱已经交到人家失足妇女手里了呀,人家这就对这嫖资形成了事实上的占有和控制了呢。这时候啊,哪怕这钱的来路不正,可它处在人家手里的这个占有状态,那可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哦。
打个比方吧,就好像你在路上捡到了别人偷来的东西,那东西虽然原本是别人非法得来的,可这会儿在你手上了呀,别人要是没经过你同意,又从你这儿把东西抢走了,那他这行为也是不对的呀,因为不管咋说,当下这东西是在你控制占有着呢。再回到这男子嫖娼后偷钱的事儿上,盗窃罪呢,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去窃取他人财物呀。这男子偷偷拿走那已经在失足妇女包里的钱,那就是侵犯了人家对这财物的占有权了呀,哪怕这钱是嫖资,是违法交易产生的,可这个占有权那可是实实在在受刑法保护的呢。
所以说啊,法律看事儿那可是很全面很严谨的,不能因为这钱的源头不合法,就觉得可以随便去侵犯人家当下对这财物的占有呀。这也给咱们提了个醒呢,违法的事儿可千万不能干呀,你看这男子,嫖娼就不对了,还贪心去偷钱,这下好了,盗窃罪的帽子戴上了,还得接受法律的制裁,多不划算呀。
来自九品芝麻官截图
熙熙寄语小伙伴们,听完我这么一解释,是不是对这事儿就清楚多了呀?你们对这个判定有没有自己的想法呢?快来评论区一起聊聊呗,咱们一起探讨探讨这法律里的那些有趣又重要的事儿呀,说不定还能让咱们以后都更懂法,少犯错呢,期待大家的留言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