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件事,绵竹这位大爷要求经济赔偿,最终……

笔尖下的故事 2024-08-14 21:38:36

“感谢你们的调解,我对这个结果十分满意!”

8月6日

在九龙镇综治中心、司法所、九龙派出所以及广济镇相关部门的共同调解下,九龙镇村民张某某的民事纠纷一事得到顺利解决,不仅避免了“民转刑”案件发生,也保障了当事人正当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今年70岁的张某某是九龙镇棚花村人。

在灾后重建过程中,他与广济镇玄郎村的一个村民小组发生土地纠纷,经过调解后,获得了一定经济赔偿。

今年,张某某又称该村的污水管网占用了他的土地,影响了日常生产生活,要求玄郎村再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由于双方没有协商下来,张某某便多次通过12345反映问题,并且言辞、行为十分过激。

了解到情况后,九龙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经研判其有民转刑风险,于是立即协调广济镇进行处理,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在协商过程中,九龙镇镇村干部、派出所民警多次到张某某家中做思想工作,安抚其情绪,并安排双方择期进行当面调解。

8月6日上午

经调解后,张某某与广济镇玄郎村重新界定赔偿细则,并签署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双方表明所有纠纷意见完全化解,张某某不得再以任何问题要求玄郎村进行任何赔偿。

为实现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多元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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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九龙镇依托综治中心,建立“一中心、四机制、六领域、九网合一”服务管理模式,加强与司法所、派出所、村(社区)等部门之间联动,健全职责任务清单,将“主动排查、风险评估、分类化解、迅速落实、跟踪办理,回访反馈、结案归档”贯穿全程,推动矛盾调解“闭环”运行,以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体制机制,将调解触角延伸到社会治理末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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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按照“谁化解、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及时进行回访,了解当事人思想动态,避免矛盾复发。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法律宣传统筹推进,积极引导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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