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军队系统,有两个非常重要的政工干部,政委和政治部主任,我军的政工体系和政工制度中,发挥着特别重要的作用。我军正团级及其以上单位的政治主官,统一叫政委,例如旅政委、师政委、集团军政委、战区政委等。对政委对应的军事首长有旅长、师长、军长、战区司令员等。军事首长和政委,合称军政主官。
除了政委,军队另一个关键的政工干部就是政治部主任。既然叫政治部主任,那么必然有个政治部。的确如此,军队旅以上单位的政治工作机关,都叫政治部,例如旅政治部、集团军政治部、海军舰队政治部,大军区空军政治部、大军区政治部等。军队各级政治部的负责人就是政治部主任。2016年军改以后,军队各级政治部统一改名为政治工作部,负责人也改叫政工部主任。
这是军队系统的政委和政治部主任,在党政系统里,其实也有些单位,设有这两个职务,最典型的就是公安系统了。那么公安系统的政委和政治部主任,二者是什么关系,类似于军队系统吗?
公安系统在县级行政区公安局设有政委,地市级公安局各支队、省级公安厅(局)各总队,也都设有政委,但都不设政治部主任。地级行政区公安局和省级行政区公安厅(局),则是设立政治部主任,但不设政委。因此看得出来,公安系统的政委和政治部主任,二者不是共存的,而是只存其一。要么只有政委,要么只有政治部主任。
所以在公安系统,有县(县级市)公安局政委、市辖区公安分局政委,但是没有县公安局“政治部主任”这个职位。同样的,公安系统有支队政委和总队政委,但是没有支队(总队)“政治部主任”这个职位。有省(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主任,还有直辖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但是没有省(自治区)公安厅“政委”、也没有所谓的直辖市公安局“政委”。
军队系统的政委和政治部主任,是必须同时有的,而且二者是上下级各项。政治部主任是政委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时,最主要的助手。政委是政治部主任的上级。军队政委统管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而政治部则是军队思想政治工作的主管部门。政委和政治部主任是军队系统,两个最关键的政工干部。
在军队系统,政委兼任本单位党委书记,军事首长兼任党委副书记。政委和军事首长完全是平级的,职权完全对等、地位也一样,是本单位的两位核心领导,所以军队才叫双首长制。但是公安系统的政委,和公安局长、支队长、支队长则不是平级的。公安系统是行政主导制,行政首长(局长、支队长、总队长)兼任本单位党委书记,政委兼任党委副书记。
公安系统虽然也有政委,但不是双首长制,而是行政首长负责制。所以公安系统只有一个核心领导,那就是本单位的行政首长。政委则是单位的副职领导,协助行政首长开展本单位的政治工作。而省级行政区公安厅(局)的政工领导,则不是叫政委,而是叫政治部主任,但是职能完全是一样的。
省级行政区公安厅(局)政治部主任,实质上就是本单位的“政委”,只不过是称呼不同,二者负责的工作完全是相同的,没有本质区别。在公安系统,行政首长(局长、厅长、支队长、总队长)是一把手,政委(或政治部主任)是二把手。
当然了在地市级公安局和省级行政区公安厅(局),设有常务副局长(副厅长),和本单位的政治部主任是平级的,都兼任本单位党委副书记,相当于有两个二把手。虽然军队已经改叫政工部主任了,但是公安系统仍然叫政治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