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有名的狗头萝莉煎饼摊最近冲上热搜,一女子称自己长得好看就不想排队,完全无视他人不满。事情是这样的,有很多人前来买煎饼,大家都心平气和地排队。此时突然出现了一名身穿浅色吊带连衣裙女子,不想排队,直接插队购买。排队的大伙当然不会答应,大热天大家都在辛辛苦苦排队,谁给的女子插队特权!现场有男子耐心劝解,但女子不领情,多次强势要求男子弯腰道歉。女子甚至无理将矛头对准在场围观的所有人,“你们都必须给我道歉”。最后民警来了带走女子才收场!
排队是有序获取资源按照空间时间顺序依次进行的方式,本是文明的体现,公共场所的基本的规则,既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良好素质的体现。如果只想着方便自己,一意孤行,便随意插队,不顾他人感受,这样不仅降低了效率,扰乱了公平的环境,平等的秩序。
自觉排队是个人素质的表现,不遵守就会受到道德约束,悠悠众口和群起愤怒的眼神就是道德惩罚方式。一般情况下,像买烧饼插队这样的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是没法处罚的,及时报警,民警也只能现场劝解教育。
但本次事件中的女子面对他人劝阻态度蛮横,无理要求他人多次深度鞠躬道歉,并对多人进行语言攻击,扰乱经营秩序,引起了众怒,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就不单纯是一个道德的问题了,而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进行治安处罚。
法律对一般插队没有特别的规定,只是达到扰乱社会秩序的程度而进行相应的法律惩处。
汽车插队被拍照或交警现场执法发现是可以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呦,那可是有明文法律规定的。
关注我,解析身边的法律现象。
耷拉到脚面了[得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