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泰国这样泼水,坐牢3年!

外聘网 2025-04-14 11:11:00

4月13日,是泰国新年宋干节,泰国迎来5天超长小长假,自4月12日起,泰国各地的泼水活动已经拉开序幕,13日,包括曼谷是隆路、考山路、尚泰购物中心、暹罗广场、暹罗百丽宫等地泼水“战况”激烈,除了曼谷之外,清迈、普吉、芭提雅、大城、素叻等全泰各地均被节日的浓厚氛围围绕,泰国民众及外国游客加入到大战之中。

4月13日下午,泰国中央调查局(CIB)通过官方账号发布了主题为“不要乱来!向不玩水的人泼水,可能面临监禁或罚款”的严厉提醒,警示民众在欢庆节日期间,不要出现“明知故为”的骚扰行为。

CIB在提醒中强调,宋干节是一个庆祝及尽情玩水的特别时机,但不应忽视他人“不玩水”的权利。

若向他人泼水,造成对方困扰,可能面临最高1个月的监禁,或罚款不超过10,000泰铢,或两者并罚(根据《刑法》第397条第2款)。

若向不玩水的人泼水,造成他人财物损坏(如手机、相机或电子设备)等,可能构成“损害财物”罪,最高可判处3年监禁或罚款不超过60,000泰铢,或两者并罚(根据《刑法》第358条)。

若强迫他人参与玩水活动,或对方在明确拒绝的情况下被迫参与,可能构成“强迫他人”罪,最高可判处3年监禁或罚款不超过60,000泰铢,或两者并罚(根据《刑法》第30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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