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爱情, 一个秀丽的西安姑娘不顾家人的反对,毅然下嫁到了农村。但事隔不久,她便又同他人通奸长达6年之久,而这一切,竟被平日里朴实忠厚的丈夫容忍了。最终用心险恶的妻子将他变成“武大郎”……
1999年3月27日,陕西省西安市的蓝田县普化乡发生了一件奇事。该县的赵岐在吃罢妻子为他准备的饭菜后不幸中毒,虽经亲友竭力抢救但最终难逃死亡的虎口。
让时间回到1989年,26岁的蓝田青年赵岐迫于生计闯荡西安。望着这个灯红酒绿的花花世界,赵岐的内心有一种说不出的无奈,他身无分文,只能夜宿桥头巷尾。终于在交纳了身上仅有的10元钱后,当地一家职业介绍所将他推荐到西安市一家工厂做临时工。
赵岐的勤奋和助人为乐很快得到了同事们的一致好感,大家没有因为他是乡下人而轻视他、怠慢他。赵岐此时尚未娶妻,他时常幻想着自己经济好些了就能回家,早日解决自己的终身大事,这样也好对家里的老人有个交待。
人们常说十步之内,必有芳草,这话还真在赵岐的身上应验了。生性忠厚的赵岐万万没有想到,有一个美丽的西安姑娘一直在默默地关注着他,爱慕着他。
18岁的王梅是浪漫的女孩子,当身强力壮的赵岐第一天走进厂门的时候,情窦初开的王梅已看出了他的优良品质。在厂里面两人时常见面接触,有时因工作需要还会分到一个组上班。就这样一来二往,两颗年轻的心也就越走越近,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1990年的夏天,王梅再次向赵岐表明了心迹。
赵岐的内心极其复杂,想到自己家偏僻落后,怎么能接受这位年轻姑娘的爱呢?这不是害了她吗?
赵岐在矛盾中苦苦支撑着,少女的美貌和热情让他欲罢不能,但他不能因为一时的快乐而将她带回自己那个穷家。终于有一天,在王梅的苦苦相逼下,赵岐怀着复杂的心情接受了这份珍贵的少女情怀。
但当王梅的父母从女儿不容置疑的口吻中得知她的决定后,两个老人不由暴跳如雷。
王父称,如果女儿与赵岐结婚,他就不认她这个女儿,而王母只是伤心地流泪,她骂女儿不识好坏,劝说女儿嫁给赵岐这样的青年是不明智的。
可这一切都无法改变王梅的决定。无奈,气急败坏的王父来到了厂里大闹,声称如果赵岐敢拐骗他女儿,他就打断赵岐的腿。但这样的阻碍只能使王梅更加坚定随赵岐踏上去蓝田的路途。
1991年7月15日,王梅在父母的绝情断义之后含泪与赵岐在蓝田县普化乡李家村成了亲。这是一个穷地方,来参加婚礼的乡亲们怀着羡慕的心情看着赵岐身边的这位漂亮的“洋媳妇”。乡亲们的纯朴和善良深深感染着王梅。
到赵家之初,王梅孝敬公婆,服侍丈夫,料理家务井井有条,一点都没有城里姑娘的娇气。新婚不久,她便随家人一块下田干活,虽说山村的日子清苦一些,但王梅心里却感到满足。
然而,这种水中月镜中花的日子没过多久,新婚的气息渐渐淡化了。各种繁忙的家务开始让王梅头痛了,这种生活太单调了。相处的日子一长,认识加深,以往让王梅所忽视的习惯在赵岐的身上开始成为了缺点,比如赵岐的言辞木讷,不会说好听的话给她听,甜言蜜语就更别提了。
第二年他们的孩子出世了,王梅又要照顾老人又要看护孩子,她对这种生活状态有了一种说不出的厌倦。
难道自己真的选择错了?她开始怀疑自己当初的选择,后悔没有听父母的劝告,以至于如今陷入这种尴尬的境地。
就在她心情烦闷的时候,一帮平时跟他们家有交往的村民缓解着她的不快。在这些人里有个名叫李宏的小青年,这小伙能言会道,很是精明。他早就倾慕着有着都市气息与众不同的王梅了,他注意到王梅近日来的情绪变化,便有意无意地向她表白着一些爱慕之情,胆大时竟然也说些甜言蜜语来逗她。而王梅听了却也不恼怒,这使李宏的胆量越来越大。
1992年秋的一天,李宏约王梅晚上在村外的草棚见面,王梅竟然没有拒绝。晚饭后,她心不在焉地应付完家务事,便匆忙赶到了约会的地点,一向老实的赵岐一点都未发现其不轨行为。在赵岐的心目中,王梅能下嫁给他,无疑是委屈了她,所以他对妻子的行为从不干涉,可他怎么也想不到妻子竟背叛自己做出了有伤风化的丑事。
李宏与王梅偷情之后,从口袋里取出了10元钱,递给了王梅。对于王梅来说这钱只不过是好玩罢了,在记者采访她时,她对记者说,即使李宏不给她钱,她也会以身相许的。
一夜风流之后更是肆无忌惮,从田边地角到逐渐公开,一切丑陋都顺理成章地被重复着。
终于有一天,他们的丑态被赵岐的侄女发现了,她忙不迭地向赵岐通风报信。赵岐闻听此事,犹如一声巨雷在他耳边响起,这怎么可能,一向温柔的妻子怎会做出这种丑事来呢?可他一想到家丑不可外扬的古训,便不想张扬,以免被人们笑话。
这年秋收时分,王梅吃罢晚饭,李宏便借赵岐出门之机窜到了赵岐家中,刚好又被赵岐的侄女发现并找到了赵岐。赵岐听说他们二人竟然如此不知好歹,公然胡作非为,不由火冒三丈,急忙冲回家里捉奸。他到家门口时恰好与正欲出门的李宏碰了个面对面,两人开始厮打起来。没想到此刻的王梅一把拉开丈夫,冰冷地说道:“你真给我丢人!”
男人的自尊迫使他推开王梅,继续与李宏争执着,见此情景,王梅不容置疑地回身收拾起自己的行李要回西安。
赵岐一下子心凉了,他松开手跑进去极力劝阻着这个当初执意跟随着他,如今又执意离开他的女人,他“扑通”一声跪了下来:“只要你不回西安,让我干什么都行!”这个好不容易娶上媳妇的男人痛楚地哀求道。
“那好,”王梅瞪着丈夫,“你去给李宏赔礼道歉去!”
当晚,赵岐买了好烟好酒去和李宏议和,违心地向李道歉:“以后你们注意点,否则影响不大好。”
而李宏,自从争吵风波过后,便再无任何顾忌地与王梅来往起来,平日里以夫妻自居,视赵岐如路人,在他面前更是指手划脚,好不得意。赵岐只要有点愤恨的举动,他便要与其争吵一番,直到赵岐主动偃旗息鼓为止。
赵岐明白,他是不能得罪王梅的,也惹不起李宏。为了留住妻子,赵岐忍辱偷生地扮演着“丈夫”这一让人耻笑的角色。
终于,一天晚上,忍无可忍的赵岐在受了村人嬉弄之后回家,却又一次看见自己的妻子与李宏正相拥而眠时,不禁怒火中烧。谁知几句泄愤的话,却换来了妻子与情夫的一次恶意谋杀。
1995年7月的一天,李宏给王梅写了一张纸条:“亲爱的梅:你好,几天不见我十分想念,赵岐是你我眼前的绊脚石,只有他死了,咱俩才能真正白头到老。我已按你的主意买好了药,你来取。”并将纸条从门缝顺势塞了进去,谁料正好赵岐先回家,他一见纸条不禁毛骨悚然,怒冲冲地找到村干部。
村干部随后对王梅与李宏两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李宏由此更恨赵岐了。在他看来,只有除掉赵岐,他和王梅才有好日子过。
而早已忘却旧情的王梅也深有同感,只是没有勇气做而已。
时间又过去了3年多,赵岐就这么在睁只眼闭只眼中艰难度日,李宏和王梅则是两情甚笃、如漆似胶。
1999年3月17日,恰逢普化镇有集市,这天王梅早早起身收拾,打扮得格外动人。正要出门,丈夫对她说:“你和我一块去吧,我去买肥料,回来上坡一个人也推不动自行车。”
王梅听罢颇为不悦地说:“你自己去好了,一个大男人家还干不了这点活,真是没用。”说罢,她便甩手示意赵岐先行。
在丈夫的再三恳求下,她终于答应让他先走,她随后跟着。
于是,在他们上集途中便出现这样一个令人慨叹的镜头:丈夫推车在前面闷着走,妻子随后和情人相互调笑、嬉闹,手牵着手含情脉脉地缓缓而行。
在众多旁观者诧异的神色与哄笑声中,羞愤万分的赵岐再也抑制不住愤怒了,他不由得回过身去一把从妻子身旁拽出了李宏,出手便打,没想到这一拳没打到李宏,反而把自己妻子的鼻子打破了。回到家里,王梅又哭又闹,她又一次提出让赵岐给李宏道歉。这次赵岐无论如何都不肯再去。男人的尊严使他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
3月24日,普化镇又一次逢集,王梅从集市上购回3包老鼠药。
药买回之后,李宏说: “现在不能马上放药,他会起疑心的,过两天再说。”
3月27日晨,习惯劳作的赵岐早早起床准备上山挖药。王梅见丈夫起床,也一反常态地从床上爬起,非常热情地给丈夫做了早饭。见此情景,久未食人间烟火的丈夫以为妻子回心转意了,想起往昔的温情,竟不禁泪流满腮,激动得不知如何是好。
那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条下肚后,赵岐前脚还没迈出家门,就觉得腹中一阵巨痛。
看着匆匆走出家门的妻子,他无力地喊“救命”,可是妻子却跟未听见似的走了。他的喊声引起了乡亲们的注意,他被闻讯赶来的乡亲们送进了县医院……
经过紧张的抢救,赵岐最终还是没有能活过来。
1999年4月1日,王梅与李宏被蓝田县公安局收审。
记者在狱中见到王梅时问她:“赵岐平时对你怎么样?”
王梅沉默一分多钟开口说道:“很好。现在想来都是我的错,我不是一个好女人……”
“那你想念你们的孩子吗?你觉得是哪里错了?”
王梅咬着嘴唇,说:“想!错已经错了,那是无法否认的事实。我欠赵岐的太多了,以前在学校读书的时候,我看过一本名叫《水浒》的书,当时只觉得很好看,可没想到我竟然会是又一个'潘金莲 ’
“那么你爱李宏吗?第一次为什么要收他的钱?”
“我也说不清,拿那10块钱当时只觉得好玩。”
看着王梅那双失去神采的眼睛,记者不由为这个女人感到心酸。这个可悲的女人并不知道,那个李宏只不过是占有她的肉体罢了,他并不想同她有什么样的好结果。在审察时,他一口咬定杀害赵岐是王梅的主意,将自己洗刷得干干净净。
1999年10月13日,王梅与李宏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