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成化年间有一个名叫孙娜的女子,生得貌美如花,嫁给了黄姓男子为妻。婚后,这夫妻二人恩恩爱爱,幸福甜蜜。
可是,好景不长,仅仅一年光景,这孙娜都还未曾怀上孩子,那黄姓男子便因为一场意外,一命呜呼了。
就这样,孙娜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子就成了寡妇。
原本,成为寡妇这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孙娜凭借自己能力倒也能够活下来。虽然清贫,但是贵在幸福感觉还在。
可是啊,她想清清净净地过日子,那些地痞流氓,那些个光棍汉子,却是不同意啊。
那些人眼看着孙娜如此美丽的女子孤身一人,便想尽各种办法前去骚扰,总想着能将孙娜弄成自己的媳妇,就算成不了媳妇,也想来点那啥的。
有一天,一个名叫刘冒剑的男子醉洒后,更是直接冲入孙娜的家里,欲行不轨之事。如若不是孙娜拼命后抗,只怕就铸成大错了。
经此一事,孙娜心中明白,自己是无法继续在此地呆下去了,要是再这样下去,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
于是,她收拾好行囊,变卖了房屋,带着银两便离开了,前往了一个叫涪江的县城城郊去生活了。
对于孙娜来说,这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在这里,她无亲无故,也没有熟悉的人,虽然显得有些孤单,但是不用再受到别人的指指点点,更不会被那些地痞流氓所纠缠。
在这里,她依靠着自己能力,去接一些针线活做,倒也能够勉强度日。
随着时间的流逝,与之相邻的人觉得独自一人生活不易,时常就会帮助于他。
渐渐地,孙娜就与那些帮助他的人熟络起来。
这其中,有一个叫周建的男子,是一个吹糖人的手艺人,与孙娜是邻居,这一来二去之间,二人之间便产生了情愫。
二人相处了一段时间之后,又找了媒婆从中撮合了一番,便成了婚。
成婚之后,二人相处得非常愉快,过得很是甜蜜,惹得周边之人羡慕不已。
这天,周建在外做完糖人回家时,发现院门竖,并不如以往那般,屋里早早的就传出饭菜香味,他心中升起一丝不安,急忙敲门。
可是敲了半天,却不见孙娜前来开门。
这一下,周建就着急了,直接推开门进入屋内。
一看之下,他当场就愣住了。
只见孙娜倒在地上,口吐白沫,面孔扭曲,早已经没有了气息。
见得此景,周建就算是傻子,他也知道孙娜这是死了,而且还死得非常的蹊跷。
孙娜在此地认识的人并不多,与人相处很是融洽,更不可能与谁有仇恨,谁会害他?
想来想去,周建都觉得此事很是蹊跷,便报了官。
很快,县太爷就带着衙役来到现场,通过一番勘察了解,可以肯定的是孙娜是被人毒杀而死,但是嫌疑人却是没有排出一人来。
最重要的是,整个房间里钱财没有丢,唯一丢了的就是一把茶壶,更没有打斗的痕迹,这就有些奇怪了。
一把茶壶,根本就不值钱,这就显得很是奇怪了。
看了现场,县太爷认识这绝对是熟人作案,是报复杀人。
有了这个判断,衙役的行动就有了重点。
随着对孙娜所有的关系人进行排查,县太爷将重点锁定到一个叫刘玲的女子身上。
这刘玲是何许人也?
这玲不是她人,乃是周建的邻居,是与孙娜结拜为异姓姐妹的一名女子。
她的命运与孙娜差不多,成婚不久之后,丈夫就因为意外去世了,独守空房一年后,就遇见了孙娜。因为二人命运差不多,便惺惺惜惺惺,成为了最好的姐妹。
县太爷命人将刘玲抓捕归案。
县衙大堂上,刘玲跪于下方,毫无惧意。
只见此女生得漂亮,气质不凡,但是那眼神中却透露着恨意。
县太爷一拍惊堂木,大声道:“下跪何人?”
“民女刘玲见过大人。”刘玲毫无惧意的说道。
县太爷脸色一沉,道:“大胆民妇,还不从实招来。”
“大人,民妇冤枉啊,民妇不知招什么啊。”刘玲道。
县太爷冷哼一声,道:“你以为真的可以瞒天过海吗?今日,你如果从实招来,可免去皮肉之苦,否则……”
刘玲一听,心中咯噔一下,但是想着这县太爷不可能有证据,便又道:“民妇当真冤枉。”
“好!传回春堂掌柜。”谁知,县太爷并没有命人用刑,而是传了证人。
很快回春堂掌柜来到堂上,直接就指认出刘玲正是前日在回春堂买砒霜的人。
这一下,刘玲瘫软当场,还没等县太爷用刑,就如实交待了所有的事情。
原来,这刘玲与孙娜结为异姓姐妹之后,二人关系较好,情感很深,到也是一对真心实意的好姐妹。
可是啊,谁知在不久之后,周建却是爱上了孙娜。
这,就让刘玲很是不爽了。为什么呢?原来,这刘玲在丈夫死后,就一直爱着周建,曾经还向周建表白过几次,可是每一次都遭到了拒绝,一直到孙娜到来,周建都没有接受于她。
可是后来,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这周建居然爱上了孙娜,这不但让她很是生气,更是恨上了孙娜。
最终,这恨就演变成了杀意。
案发前,她前往县城的回春堂买了砒霜,然后趁到孙娜家玩耍时,将其倒入茶壶之中,孙娜喝了茶后当场死亡。
杀死孙娜后,刘玲带着茶壶离开了。
原本她以为这件事情做得天衣无缝,可是怎么会想到就是因为一包砒霜和一个消失的茶壶,就把自己暴露了。
审清案子后,县太爷一拍惊堂木道:“你这民妇真是荒唐,居然干出如此之事。”
随后,当场判了刘玲秋后问斩。
周建到义庄领回孙娜安葬之后,便离开了涪江县,去了另一个陌生的城市生活,终其一生,再也未娶。
这正是:因爱成恨毒死姐妹,害人终是害己。
声明:本故事为老李龙门阵创作的虚构民间故事,创作原型来源于民间传说等,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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