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媒体的时候,记者们最痛恨的,就是被爆料人当枪使。改行做律师,发现律师被当事人当枪使的一样多。很多律师做着做着就进去了,捅刀子的,往往是当初一把眼泪一把鼻涕找你的当事人。
哪怕啥也不干,就当个普通的网友,看到不平事,同情一把,同样是有风险的。因为反转的事情太多,搞到最后,谁也不傻,就你,像个傻子一样。
广州市方圆实验小学一名教师涉嫌体罚学生的事,周末特别火。可广州警方通报,经调查取证,发帖人刘某承认其女儿因遭体罚吐血、凌晨2时被老师威胁殴打、送老师6万元等情节,系其为扩大影响而故意编造的谎言,照片展示的衣服“血迹”实为化妆品和水,其女儿目前精神状态良好。
女儿因为被老师体罚跑圈,呕吐数小时且带有血丝,进而入院就诊。面对此情此景,做家长的当然会心痛,教师动辄体罚学生,有违职业道德。平日若确有打骂学生以及乱收费等情形,家长当然也有权向相关部门反映。
但是,用化妆品在校服上涂抹出大片大片的“鲜血”,配上被教师跟踪殴打以及曾经送给老师6万元等夸大其实的虚构情节,发到网上成为公共事件,博取海量同情,对当事老师形成巨大压力,浪费公共资源,早已超出正常维权界限。
最近,学生模仿老师的几段视频特别火,被模仿的老师形象,十分堪忧。某些年轻的老师素养不高,恐怕也是必须承认的事实。
在这样的语境下,当人们看到“鲜血淋漓”的校服,很容易不假思索地相信家长的长文控诉,对当事老师简单冠以“禽兽”的大帽子。
虽然这在事实上属于典型的网络暴力,但对“哮喘不会引发咯血”等医学常识,并不是所有人都具备,人们的同情心被欺骗利用,也属情有可原。
但如此打脸猛烈的反转,势必会对公共话语空间,形成“狼来了”式极其负面的影响,网络空间公共秩序被破坏,伤害了人们的正义感和信任感。因此,对该家长的行为,必须进行谴责,无论其对自己小孩的遭遇感到多么委屈。
事发距今已有半年之久,可能该家长经历过漫长的维权,未能得到满意的处理,进而才想到以夸大事实编造谎言的方式在网上炒作,抱的是一种“不闹不解决,大闹大解决”的思路。可即便如此,其行为依然不值得原谅。
与之前发生过的夫妻吵架,谎报孩子“失踪”,引发全程“搜寻”等事件相比,以伪造证据方式控诉老师体罚,情节更为恶劣。因为前者伤害的只是公共秩序、公共资源等公共利益,后者却有具体的受害对象。
前者只涉嫌寻衅滋事,后者恐怕还涉嫌诬告陷害,是以伪造证据的方式,意图使无罪的人受到刑事追究。体罚学生造成咯血,以及受贿6万元,都已达到犯罪标准,倘若属实,很可能被追究刑责;既然纯属虚构,虚构者就涉嫌诬告陷害罪了。
教师体罚学生,当然是不对的,无论是罚跑圈跑到学生呕吐,还是罚抄写写到学生“呕吐”。不懂得控制自身情绪的人,很难成为优秀的老师,也教不会孩子如何做人。
对于被学生模仿的教师形象,何以如此不堪,教育部门确有必要引起重视,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在尽力提高老师收入的同时,也尽力提高老师的职业素养。
只不过,一码归一码,谎言绝不是家长反对老师体罚学生的武器,那也不是维权,而是犯罪。老师不是家长的敌人,学会尊重老师,同时尊重他人,不以故意编造的谎言诬蔑老师,不消费人们的同情心,是最起码的底线。
人们的同情心,不是你拿来害人的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