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金松报道 燕窝没等级、人参没食用限量……日前,本溪市市监局向全社会通报了5起食品安全领域典型案例。
桓仁老泡果味无糖汽水酵母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违法行为案。2024年5月,本溪市市监局收到线索后,对桓仁一家公司生产的老泡果味无糖汽水进行抽检,其酵母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明山区一家茶叶经营店未按规定查验合格证明文件及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茶叶案。2024年4月,群众举报当事人经营的白牡丹福鼎白茶和荒野贡眉两款茶饼属于“三无”产品。经核实,当事人仅能提供手机微信转账记录和供货商营业执照,两款产品都没有标注厂名厂址及生产日期,当事人被依法处以警告并罚款。
平山区一家餐饮服务店未按要求在网上销售特殊食品案。2024年4月,群众举报当事人在美团外卖店铺售卖的“参鸡汤”中添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人参。根据国家规定,允许5年及5年以下人工种植的人参为新资源食品,但在标签、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而当事人并未在标签中标注。办案机关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予以警告且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明山区一家食品制售经营作坊食品原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案。当事人在食品处理区存放超过保质期的香辣炒鸡调味酱,办案机关对其作出警告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明山区一家商贸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违法行为案。当事人经营的“燕窝”食品标签未标注“燕窝”等级,不符合国家标准,办案机关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