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之为教育,其根本就在“尽性”,将人本性的灵明和智慧充分兴发、彰显、实现出来。发自本性的灵明和智慧,就是人之为人最根本的生命力和创造力。
“诚”与“明”是《中庸》最重要的两个哲学范畴,而“诚、明”本身皆具有本体论、工夫论和境界论上的意义,所以《中庸》实际 上是以“诚、明”贯通全书,揭示以工夫证显、实现本体与境界的内在学术理路。
《中庸》全 书的主体是工夫论,而工夫论意义上的“诚、明”的实现基于“心”立论,由此打通此“心“与《中庸》全书的有机联系。
一、本体论、工夫论与境界论意义上的《中庸》之“诚、明”《中庸》全书是一种本体论、工夫论、 境界论的哲学架构,而“诚、明”是《中庸》的重要哲学范畴。因此,理解《中庸》之“诚、明”及其内在关系,需要分别从本体论、工夫论、境界论意义上加以考察。
本体论意义上的“诚、明”
“实体”即实有之体,它强调本 体是一种真实的存在,不是一种虚无缥缈的东西;而“本原”强调此真实存在之体是一切观 念、主张、理论以及意义阐发的出发点和依据。
从本体论意义上探讨《中庸》之“诚、明”, 必然关涉人性与天道两个基本问题,因为《中庸》哲学的本体是人性,本体论的核心就是人性论,而关于人性的一切探讨必然关涉着天道。
(一)人性与“诚、明”
人性是与生俱来的、人人生而本有的真实存在之体。天命之谓性,天道至诚至明,天 生人,人性中本有此天道、有此天道之诚明,故人性至诚至明,如张载言:“性与天道合一存乎诚”。
人性中本有此诚,必然本有此明,这是人 性之自然。“明”在人性上体现为与人的聪明才智直接相关,孔子从不是预先设定好方法,而是遇到事情随机应对,能很好地处理事情。
(二)天道与“诚、明”
天道,乃真实存在的天行之本。天行乃天道之显于具体时空者,或名天时。人性本源自于天,天道造化万物,因此万事万物的成长发展也都要遵循天道。
《中庸》言“诚者,天之道也”,将“诚”提升为“天道”的高度,一方面是确立“诚”的本 体论依据,确立“诚”的客观性、普遍性与绝对性;另一方面说明“诚”不是绝对外化的实体或规律。
二、工夫论意义上的“诚、明”宋以后的儒家,通过大量理论化、系统化的义理阐述,彻底实现了“工夫”概念的义理化,“工夫论”成为中国哲学的重要特质之一。
先秦儒家时期,虽然并没有明确地提出“工夫” 这个概念,但其有关成德之学问、修身之法的思考与实践,后世所谓工夫的内涵已然包含其中。
孟子言“心之官则思”,把“诚之者”改成“思诚者”,认为“心”是人之一重要官能,最重要的功能是“思”,求诚的根本在于“心”。人与其他动物根本的区别也在于人有此“思”之心。
境界论意义上的“诚、明”
人的心灵世界有理性、认识、情感、意志与活动,复杂而深刻,而此境界是经过不断地自我提升而达到的界域或境地。
至诚、至圣的最高理想境界,《中庸》首章以“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言之。
“中”“和”已经不是偶发行为,而是成为一种稳定的道德品格和行为习惯,这种生活方式已成为己身生命生活之常态,时时刻刻能诚、能明。
三、 “诚、明”是贯通《中庸》的主轴首章是《中庸》的总纲,首章本身是一种本体论、工夫论、境界论的哲学架构,而《中庸》全书是首章的展开与论证,所以《中庸》全书也是一种本体论、工夫论、境界论的架构。
“诚、明”是《中庸》最重要的两个哲学范畴,而“诚、明”本身皆具有本体、工夫和境界意义,所以《中庸》实际上是以“诚、明”贯通全书。
《中庸》首章与《中庸》全书的哲学架构
“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性之为性的根本在于天命,道之为道的根本就在率性,教之为教的根本在于修道。
故《中庸》全书是一种本体论、工夫论与境界论的基本架构,《中庸通解》以“诚身以致中和”为《中庸》全书的主旨,揭示全书以工夫证显、实现本体与境界的学术理路。
“诚、明”对《中庸》全书的贯通性
《中庸》之“明”的基本内涵是“无蔽”,“大知”“明辨”“聪明睿知”“有临”“文理密察”“有别”“聪明圣知” 等都是对“明”不同侧面的具体描述。
《中庸》言性、道、教、中、和等其他一切与个体道德生命密切相关的概念 都离不开“诚、明”,皆因“诚、明”而得以充实、饱满并彰显出巨大的生命能量与生命意义。
工夫论意义上的“诚、明”与《中庸》之“心”
儒家重视工夫,“儒者无有舍工夫而谈本体,次等精神”。《中庸》全书的主体是工夫论,是对诚身工夫的论说。
若身不受心的主宰,所行之事皆与内心所想相违背,那必然导致身心分离、内外不一,人也不能称为真正意义上的人,一切道德问题与生命价值也就无从谈起。
儒家格外重视此“心”,一旦此“心”出现问题,那么人也会出现偏颇或歪斜等问题;一旦人出现问题,整个天地万物也会处于乱序的状态。
四、 诚明一体:诚则明矣,明则诚矣“诚、明”贯通《中庸》全文,“诚、明”关系成为《中庸》最基本的学理关系,《中庸》 甚至整个儒家教化学说几乎都与其相关联。
关于《中庸》第二十一章的基本理解
《中庸》一书逻辑清晰,枝枝相对、叶叶相当,厘清本章的基本内容,对于把握“诚、 明”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诚明”主要是从本体论、境界论意义上讲,意味着“身诚善明”;“明诚”主要是从工夫论意义上讲,意味着“明善诚身”。
“诚明两进论”批判
张载曰:“须知自诚明与自明诚者有异。自诚明者,先尽性以至于穷理也,谓先自其性理会来,以至穷理;自明诚者,先穷理以至于尽性也,谓先从学问理会,以推达于天性也。”
程子认为张子所言“由明至于诚”一句是正确的,然而“由诚至于明”一句是有失偏颇的,认为“诚即明也”,何来由诚至明的顺序之说。
“诚明一体”及其实现
王夫之在宋儒基础上,认为“故圣人有其诚而必有明,圣人之所以尽性而合天者,故其自然之发见。圣之所明者,贤者得之而可以诚,明开于圣教,而非教之但可以明而无当于诚。
从工夫言“诚、明”关系,“诚”意味着“诚身”,“明”意味着“明善”,工夫论意义的“诚、明”关系,就是“明善”与“诚身”的关系。
五、 隐微见显:“诚、明”关系的内在机理《中庸》“诚、明”关系的教化哲学重点论述工夫论意义上的“诚(明)”,以奉持天命的诚敬工夫实现“身诚”,而工夫之关键在于“诚心”,只有“心诚”才能够不断扩充、彰显本性之德,心诚则中、心诚则身诚。
从心解中:以心言“诚、明”的关键
《中庸》首章言“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致中和”,突出强调“中”这一范畴。
关于“中”的涵义,孔颖达疏曰:“‘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者,言情欲未发,是人性初本,故曰‘天下之大本也’”,认为“喜怒哀乐”皆属情,“中”是指人的情感欲望未发出之时,人性最原始最本真的样子。
莫见乎隐,莫显乎微:心的道德活动机理
此“心”是如何扩充、彰显本性之德的?或者说此“心”如何彰显此“诚明一体”之道?《中庸》首章“莫见乎隐,莫显乎微”一语,正是揭示了人“心”内在的道德活动机理的关键所在。
关于“隐”,《说文》释为“蔽”也,《尔雅》曰“微”也,有隐蔽、隐秘、遮蔽之义;朱熹释为“暗处”,暗意味着不明,即他人所不明之处,只有此心能明,而此心与彼心之间是不能互知的。
慎其独:“诚其心”之工夫及《中庸》之“心”的落实
《中庸》全书并没有明确地表达一个“心”字,故有必要揭示“心”在《中庸》中的表达,只有这样才不至于使“诚明一体”的实现在于使心诚、使心明的工夫落于虚幻。
按照《中庸》 全书是首章的展开与论证这一基本逻辑体系,可以认为“心”在《中庸》首章就具有提纲挈领式的表达。
结语本文以《中庸》最基本的学理关系—“诚、明”关系为研究重点,目的有三。
一是增进自身对儒家教化学说的学习、感通;二是力图通过“诚、明”关系贯通《中庸》,以此打开儒家教化哲学的大门;三是以此反思当今教育中“道德”与“知识”的关系问题,重视生命意义之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