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盘龙城人民法庭庭长刘静(左二)和法官助理在果品综合批发市场发送司法建议书并开展普法宣传。白雪 摄
“今天市场的生意不错啊!你们公司最近的经营情况怎么样?”
“刘法官,自从您上次给了我们建议后,市场秩序好多了,临近春节我们生意越来越好了!”
行走在繁忙但有序的果品综合批发市场,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盘龙城人民法庭庭长刘静在回访调查时听到商户的积极反馈,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回忆起那场“火龙果风波”,办案过程又一幕幕浮现在眼前。
2024年6月,刘静接手了一起名誉权纠纷案,曾经在武汉某鲜果公司工作的销售员丁某,因一直未收到曾经经办的火龙果业务货款,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多段诋毁某商贸公司的视频。某商贸公司得知此事后,要求丁某立即删除这些诋毁商誉的内容,但遭到丁某的拒绝,该公司一怒之下将丁某告上了法庭。
双方所在的果品市场是武汉市规模最大、专业化程度最高的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也是华中区域果品流通的重要枢纽,入驻商户一千多家,每天水果交易量达数万吨。刘静意识到,若该案处置不当可能冲击整个市场商户间的信任,贸易活力受抑,不利于市场长远发展。
在反复翻阅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后,刘静抓住了矛盾的关键——因火龙果货款问题导致的信任崩塌。她决定先开展庭前调查与调解工作。
经过调查发现,这起案件源于2023年10月,某商贸公司的员工张某向丁某赊购价值21万元的火龙果,并以个人名义出具了欠条,丁某因后续货款没有收到,向某商贸公司催款,公司这才知道张某赊购火龙果的事,而此时张某早已将这批火龙果卖出,携款不知去向。于是公司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后张某因涉嫌犯罪被警方抓获。从现有事实来看,没有证据表明张某的赊购行为是受某商贸公司的委托或指示,属于张某的个人行为,而非公司行为。因此,丁某不能要求某商贸公司支付货款,而应根据警方的追赃挽损情况获得清偿。
尽管刘静反复进行庭前调解,但始终未果,调解工作陷入僵局,刘静决定安排开庭审理。最终,法院认定丁某的侵权行为造成了某商贸公司社会评价降低的损害结果,判决丁某承担侵权责任,并对某商贸公司作出公开道歉。
判决虽已作出,但刘静明白,名誉权纠纷的案件事实并不复杂,难点在于货款问题积怨已久,误解不消除,信任不重建,就无法做到真正的服判息诉,刘静决定在判后主动与丁某进行沟通。
“小丁,我理解你的委屈,但张某的行为商贸公司并不知情,却因此陷入了一系列纠纷之中,现在他们的生意也一落千丈,你们其实都是受害者。”见丁某逐渐低下头,刘静趁热打铁:“我明白你发布视频是想提醒其他商户,但合法合理的批评和名誉权侵权行为不一样,在网络平台发表言论一要依据事实,二不能带有侮辱性质,你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商贸公司的名誉权。”在刘静耐心地劝解下,丁某认识到自己行事太过激进,主动删除了侵权视频并向某商贸公司道歉,又向刘静送来了感谢信。
简案不简办一直是刘静的办案理念,个案解决了,但市场货款纠纷依旧时有发生,交易活动规范化是整个市场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
为从源头治理,刘静向当事人所在的水果市场经营管理方发送了《关于规范批发市场交易行为的司法建议书》,一是建议规范日常交易活动,提供单据与合同标准模板;二是建议加强商户风险防范意识;三是建议加强商户资质审核与监管……市场管理方在收到司法建议书后,召集商户集中培训,加强对入驻商户工作人员的登记管理,制定收货单和领款单模板,市场商户的守法意识明显增强。
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里,繁忙的法庭里迎来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某商贸公司的员工手捧着一面锦旗。
“刘法官,您的公正判决让我们在市场里重新站住了脚跟,给市场的司法建议我们也都认真学习了,这面锦旗代表着我们的心意,希望您能收下。”
法庭里,那面锦旗静静地挂在墙上,它见证着一场“火龙果风波”的上演与平息,诉说着法官的责任与担当。
来源:人民法院报·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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