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阑珊,五通桥区的平静在一瞬间被打破,破碎的不仅仅是沉静,还有五六个无辜的人的安危。**呼啸而过的车辆,一声惊天动地的碰撞声,瞬间打碰的头盔,倒地的形影,是这个夜晚留给人们的记忆。
2024年6月11日晚间,这亘古山城的一个角落,发生了一起刻骨铭心的交通事故。随着视频在网络上的传播,这起交通事件瞬间引爆了社会的关注与讨论。
依照目击者的叙述,犯事的车辆直接冲撞了五六个人,混乱的现场,头盔散落一地,伤者无力地躺在地面,一片惨状。造成如此惨烈的现场,肇事司机一看无法收场,直接加大油门扬长而去。
正义与恶意的较量在这一瞬间上演,一名热心市民发现此情况后,毫不犹豫地冲上前去阻止这肇事车辆,趁肇事司机查看现场之际,热心市民拉开车门,结果肇事司机不顾别人安危,就这样被无情地拖行了几米。
此时,现场不少市民赶紧拨打急救电话,而救援队伍也在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希望将伤者救助送往医院。对于他们的未来,我们只能祈祷,希望他们能有幸度过这次危机。
其中此次事故共造成2人轻伤、3人还在六院观察中,所幸并没有人有生命危险。6月12日凌晨,可能知道自己逃不掉,肇事者彭某主动投案自首。通过当场验证,彭某酒精含量为160mg/100ml。
当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时,属于醉驾行为;而当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但小于80mg/100ml时,属于酒驾行为。因此,酒精含量数值达到16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于醉驾。
法律依据:《关于实施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的通知》4.1车辆驾驶人员饮酒后,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阈值为等于或者大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nl的,为饮酒后驾车;
所以彭某算是酒驾无疑,公安部门给定的罪是危险驾驶罪,已被控制并且刑事拘留,不过这只是初判,具体的还在调查当中,一切以官方公布为准。
写在这篇文章的最后,我想说,我们都生活在一个法治的社会中,在这里,我们依法办事,遵守秩序。而对于那些违背公众秩序,危害他人安全的人,我们要坚决地予以打击。
我们期待,有关部门能尽快对肇事司机并给予应有的处罚,让他明白,开车不仅仅是一种权利,更是一份责任,最重要的是,现代信息数字化社会你想跑那只能是罪上加罪,对于哪位被拖行的热心的市民,确实精神可嘉,但是遇到不要命的你这行为就是送人头,咱拍清楚车牌号,记录过程也是一种见义勇为。
对于以后想做好事见义勇为的大哥来说,咱先把命保住,遇到不要命的,你不要拦车或者扒车,看见车开动了,你就看速度小的时候下来,别玩命!而对于所有的驾驶者,我们都应该了解一个至关重要的道理——只有爱惜自己的生命,才能真正尊重别人的生命。
读者朋友们,你们有何看法呢?期待你们在评论区表达更多的想法。
标题党,2轻伤就特大了?哈利波特大还是周立波特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