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解除劳动合同和终止劳动合同虽然都导致劳动关系的结束,但二者在法律条件、程序要求和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合同期限未届满或合同任务未完成前,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一方或双方根据法定条件提前结束劳动合同的行为。终止劳动合同则通常是正常的劳动合同结束情形,意味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合同任务完成等法定情形的出现。解除需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进行,而终止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所规定的法定情形。法规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作出了细致规定。该法第四十四条列明了劳动合同终止的几种法定情形,比如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等【第四十四条】。而解除劳动合同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以及单方提出解除的情形,后者又分为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和劳动者的单方解除【第四十六条】。解除合同,尤其是单方解除,需符合一定的法定条件并遵循相应程序,比如用人单位需提前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第五十条】。司法实践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对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适用情形和法律效果进行严格区分。例如在【(2014)信中法民终字第84号】案例中,法院强调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根据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法院还指出,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需要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施行后的规定计,从符合法定要求的日期开始计算。在此类案件中,法院注重判定用人单位是否遵循法定程序进行劳动合同的解除,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等规定确保经济补偿的准确性【(2014)信中法民终字第57号】。实务分析在处理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实务中,劳动合同的解除须要区别不同解除的方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以及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不同方式对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不同。根据实务经验,一旦用人单位没有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遵循正确的程序,比如未能正确出具解除通知书或者未支付法定经济补偿,将可能面临用人单位责任加重的法律后果。终止劳动合同则较为明确,仅需考量是否符合法定终止条件及劳动者是否满足经济补偿的要求。综上所述,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关键区别在于发生的条件和法律后果,通过法规、司法判断和实务的分析可以更清晰地理解其法律地位与适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