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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沧州肃宁县人民政府官网“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发布的《肃宁县君虹物业未执行政府指导价收取电梯费案》载明,肃宁县君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被肃宁县市场监管局处以罚没99933元。
文号为“肃市监处罚【2023】17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3月23日,执法人员例行检查时发现,肃宁县君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从2022年1月1日开始,在收取业主电梯运行费中,未执行政府指导价收取电梯费,擅自提高电梯运行费价格,共超收了227户20933元。截止到2023年5月8日,超收价款没有退还业主,并明确拒绝退还。
6月7日,肃宁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肃宁县君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20933元,罚款79000元。
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获悉,肃宁县君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9月5日,系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王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