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制礼与儒家思想,不适合现代社会

说文化的文化人 2025-01-17 10:38:09

传说在西周初年,在周公旦的主持下,制定了一整套维护宗法等级制度的行为规范、典章制度、礼节仪式,史称“周公制礼”。孔子非常崇拜制礼作乐的周公旦,习得就是周公旦制定的周礼。在孔子30多岁时,靠南宫敬叔的推荐,鲁昭公让孔子到周朝都城洛邑考察周朝礼乐。

最早的礼起源于古老的祭祀仪式,当时礼的作用在于确立部落成员在祭祀中的角色,这种角色也会应用到生活中,因此礼天然就具有确立等级制度的功能。

礼制的目标,是建立以“亲亲、尊尊”为基本精神的礼治。在《礼记・大传》中,“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男女有别,此其不可得与民变革者也”,体现了这种基本的伦理原则。

亲亲就是要亲爱以父亲为中心的亲属、长辈,做到“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目的是规范家庭成员的不同地位、权力。

尊尊,则是指全体社会成员,根据自己的社会等级地位,履行相应的义务。目的是让下级服从上级,臣民忠诚天子,明确各级贵族及平民,各个阶层在社会中的地位和权力。

亲亲与尊尊的关系非常密切,周公旦倡导,“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国无二君,家无二尊,以一治之也”。亲亲强调的是“孝”,尊尊强调的是“忠”。因为在儒家思想里,君王本就是天下地位最尊贵的“父亲”。而以孝引申出忠,也就是千百年来,儒家家思想“礼”的核心之一。

西周时已经是男权国家,所以有“男女有别”。女子的身份由最亲密的男性亲属的地位决定,同时要求女性安分守己。简单的说,就是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

我们从上面的亲亲、尊尊、男女有别都可以看出,核心都是“有别”,目的是区别人的上下尊卑,这是礼制的核心,和儒家法律化的指导思想。

古代儒家曾总结礼的作用,比如《荀子》中就说,“礼者,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而《乐记》中则说,“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从这些儒家自己经文的总结中,可以看出,礼的作用是确立尊卑贵贱的等级秩序。

那么在现实社会中,儒家是如何实现上下、尊卑这些社会等级的区别呢?

这就要依靠“礼数”了。《左传》说,“王命诸侯,名位不同,礼亦异数。”意思是,对于诸侯贵族,身份地位各有高低,所遵从的里的规范也不同。这些区别体现在“衣食住行”等各个方面都有所体现。

通过上面的内容可以看出,儒家的“礼”和现在人普遍认为的礼是有区别的。儒家的“礼”放到现在,并不适合现在的社会。所以我并不认可,现在某些人推崇和拔高儒家儒学的做法。它只是一套旧时代的旧思想,当成传统文化的一部分了解一下可以,没必要推崇拔高的代表国学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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