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纸黑字合同签掉,你就没有反悔的余地,你要反悔你就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近日,杭州一位王先生222万卖掉了3年前花410万买的房子,但是合同签掉以后,王先生又后悔了,那该怎么办呀?
王先生买房子的时间和卖房的时间都是最极端的时间,三年前房价是最高点的时候,最高位的时候他出手了,那肯定是高价站岗,王先生估计是坚持不住了,所以经过考虑,又选择了现在这个点把房子卖掉,不亏你那还亏谁呢?
王先生称他当时办按揭办了190万的贷款,但中介称王先生的产调上还显示有300万的贷款,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王先生的这个二手房过户流程是客户先签居间合同,买家交定金,但定金是由中介保管。因为房子有贷款,要等贷款还清后才可以过户,如果把定金转给房东,万一房东携款逃走,那就麻烦了。
所以,二手房买卖就是这样的流程,买家的定金和卖家的房产证都由中介保管,保障双方的利益。
现在卖家王先生反悔,他提出的疑点有两个,一个是没有收到定金,第二个是中介没有跟他说清楚他需要付多少中介费,中介只是让他在合同上签字,签完字他才发现他也需要付两万的中介费,所以买家王先生觉得被忽悠了。
王先生现在的诉求他可能有点后悔了,因为这房子亏的太多了,所以他想反悔,不想卖这个房子,人家买家已经交了定金,房东不想卖房子,那你总得要找到理由,所以他就找出这两个理由。
王先生的这两个诉求都得不到支持,因为合同上白纸黑字是你自己签字画押的,签合同之前都会让看过,中介费在合同上都有备注,签字之前你为什么不提出质疑呢?
关于客户的定金,王先生以为是签了合同以后,客户就会打给他对接,但事情不是这样做的,买家的定金一定要让中介保管,这样才能保障双方的安全。
王先生现在后悔了,想不卖房了,前提就是必须要按照合同违约条款,违约方要支付给对方20%的违约款,房价222万的2%,那就是44万,买卖双方的中介费全部都由违约方承担,还有定金要翻倍,就算下来,王先生最少要赔偿52万。
王先生即使去起诉,也不会支持卖家王先生的诉求,要不然这个合同是白签,年人在签字画押之前都一定要考虑清楚,因为你签下去就是需要遵守,要不然就是违约。
中介一般都会有忽悠的节奏,忽悠完卖家再忽悠买家,要不然这个生意怎么能成交呢,但这个忽悠都是合理合法的,没有偏离法律,要怪只能怪自己。
现在的中介公司很多就是资本的走狗
谁让你这个时候卖房的?典型的韭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