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冈一名女子南某嫁给了当地的老公胡某,两人感情一向很好,为了能给妻儿提供更好的生活,胡某每天都在外面打拼,好不容易家庭有了点起色,一家的幸福却在2017年结止。
2017年,胡某因为在外劳动过度,猝死,家里只剩了柔弱的南某,悲痛之余,南某强打起精神处理丈夫的后事,而公公这些天也一直跟着南某操办儿子的丧事。
第六天晚上,公公陪着客人喝了一点酒,送走客人后,公公还有点事需要跟儿媳商量下,便敲开了南某得房门。
交代事项后,公公看着儿媳南某得衣服发呆,南某穿的睡衣比较宽松,加上又年轻,这让很早老伴就去世的公公看的入迷。
南某发现了以后公公一直盯着自己看,就说太晚了,要休息,就把公公推开了房门。公公回到屋内,脑海中却全是儿媳的身影。
俗话说,酒壮怂人胆,公公最后还是没有战胜自己的欲望,再次敲开了儿媳的房门。
儿媳一开门,公公就将儿媳往床边推,顺势压在了儿媳的身上。
南某悲痛交加,已经办了6天丧事,根本没有力气再推公公,这让公公以为儿媳南某是半推半就,与儿媳发生了关系。
发生关系后,儿媳南某第二天到了警局报了案,最终,公公被判处4年1个月有期徒刑。
一、以案释法公公犯什么罪?
公公当然犯强奸罪,根据我国的刑法规定:对于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本案中,公公不顾儿媳的反抗,强行与儿媳发生性关系,已经属于侵犯了儿媳的性自由权,按照规定,理应对其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法律对于强奸中的半推半就是如何规定的?
刑法中对于半推半就的问题,已经给过解释,是否认定半推半就,要综合来判断。
应当全面审查男女双方的关系以及发生的时间地点环境等综合判断,妇女在受到强奸后的态度和妇女平时的道德品行、生活作风等问题也是重点考察。
如果以此查明“就”是主要的,则不认定为强奸,如果是“推”是主要的,则认定为强奸。
如何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志?
一般情况下违背妇女意志是以妇女的反抗为根据,反抗的内容一般包括呼救、肢体反抗、职责等,但是我国现行刑法对于妇女的反抗一般持宽容的认定态度,因为在某些情况下妇女会因为种种原因妇女不会反抗、来不及反抗等特殊情况,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被害人没有反抗,也会认定为违背妇女意志。
在本案中,即使儿媳南某会因为儿子、名声、家丑不可外扬等等情形的多种考虑下,即使没有反抗,公公也会被认定为强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