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今天这个案子,首先跑进我脑海的就是四个字:触目惊心。
甘肃省一个21岁的男子,被8个未成年人给殴打活埋,是的,凶手就是8个未成年的孩子,他们杀人的理由居然还是情杀!
杀人凶手之一的小郭,今年14岁,有一个女朋友;21岁的小毛通过同学介绍,认识了小郭的女友,并且疑似跟踪了她。
小郭发现此事后,非常不满,于是展开了报复念头。
7月29日的时候,14岁的小郭就纠集了一帮小伙伴,一共7个,都是未成年人,他们将小毛给控制了起来,各种殴打和折磨整整两天。小毛经历了一番丧心病狂的殴打之后,原本并不会死亡,这8个人看到小毛还活着,一条毒计上心头,直接将小毛给活埋了。
话分两头,另一边小毛的爸爸发现儿子失踪后,报警了,警察很快抓住了小郭这一伙人,得到了小毛被活埋的线索。然而当小毛被挖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一具冰冷的尸体了。
他们一边折磨死者小毛,一边甚至拍下了视频发到网上炫耀,流出来的视频,虽然进行了模糊处理,但是网上依然能够看到。
根据知情人士透露,这8个杀人犯中,有6个都是当地某中学的学生,平时就属于长期不服管教的混混。
恐怕在大人眼中只是平常的孩子调皮捣蛋叛逆的“老毛病”,居然会演变成一场恶毒的残忍的杀人案。
幼稚的作案动机,残忍的作案手法。
若是这群孩子不能得到严惩,若是每次都是凭借所谓的《未成年保护法》高高举起,轻轻放下,那么他们将来必然会成为社会的大祸患。
我们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是孩子,不是十恶不赦的杀人凶手。
善良者被邪恶恶毒的小畜牲残害,然后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这群小畜牲免受惩罚,然后这群小畜牲继续去残害别的好人,什么狗屁倒灶的道理?或许他们知道未成年人犯杀人罪不会受到严惩,所以才会如此放肆杀人。
他们将死者小毛殴打昏迷之后将其活埋,主观意识上是不想让死者小毛活着的。
首先肯定负刑事责任,毋庸置疑,因为未满18周岁,所以会从轻或者是减轻处罚,未成年人不会判死刑,最重也不过是无期徒刑。
但是有哪一个真的是无期徒刑关到死的,被判无期的罪犯,可以根据具体表现减为有期徒刑,一般是20年以上22年以下,不能少于13年。
并且具备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假释,重获自由!
也就是说这群杀人的残忍恶魔,就算受到惩罚了,22年之后都会重获自由,也就意味着将来还是会成为社会的祸害!
有些人的恶与生俱来,只有很多人天真的认为,被关了几十年之后他们就会老实了,这个真的是圣母心态!
根据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曾公布的一组数据:初次犯罪年龄小于11岁的,有65%的人会重新犯罪;12-15 岁的,再犯率为 54%。
所以,如果有一天这些少年杀人犯重获自由,将会对社会造成威胁。
这担忧并不是多虑,之前有过太多血淋淋的案例。
还不如现在直接就给他们一颗子弹,祈祷他们下辈子做个好人,好过他们将来出来报复社会,继续害人。
我们常讲,杀人偿命。只是法律又需要考虑未成年人心智尚不健全,要给他们接受更多教育、重新做人的机会。
然而事实证明,就该对所有犯了重罪的孩子一律杀无赦,一来可以警示其他人,二人去除社会的隐患,这叫为民除害!
电影《误杀》里面有一句台词:“有的孩子是孩子,有的孩子是禽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