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普遍了解很多男性不能满足于只和妻子发生性关系,而愿意至少是偶尔地与自己妻子以外的女性发生关系。但也有很多人了解女性也有同样的渴望并事实上有婚外性交,在这点上,公众不太了解大多数女性的倾向性和行为。
对男性来说,他们能很快了解为什么许多男性想要有婚外性交。尽管很多人自己并没有这种活动,因为他们认为这在道德上是难以接受的或是不被社会认可的,但他们通常也都能了解性变化、新环境和新伴侣能带来因多年与一个性伴侣性交而丧失的满足感。
对多数男性来说,渴望性行为的多样化就像渴望看的书、听的音乐、从事的娱乐活动、所交的朋友能多样化一样是合理的。
另一方面,很多女性觉得难以理解,为什么一个婚姻生活愉悦的男性会想到与妻子以外的女性性交。有很多女性会问这类问题,对许多男性来说,这是证明两性间有基本差异的最好证据。
正如我们在关于男性的那一本书里说过的,在人类历史上各个时代和各种文明中的传记和小说都普遍关注已婚男女的非婚性活动,正好证明了在这一事件上人类欲望是全世界都有的,也证明了现存的社会规则在解决这一基本问题上的失败。
我们样本中关于美国女性婚外性交的记录和对她们行为后果的研究,可能有助于理解这一问题的本质和广度;对人类行为这一方面的人类学和更古老哺乳动物背景进行研究,可能表明个体欲望和社会对个体行为调节之间矛盾的一些起源。
在人类历史过程中,在各种各样的文明中,有人曾认识到人类想与非婚对象性交的哺乳动物愿望,并发明了各种方法来解决这种非婚性行为的需求。
所有的文明都认识到保持家庭这个社会单位稳定的好处,但仍然必须决定是否有必要去禁止和试图阻止所有非婚性活动,或者是否有可能接受并调节这样一种活动使其对家庭制度的伤害降低到最小。
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社会似乎会认真地用完全的性自由来代替正式的婚姻制度。另一方面,有些文明给予所有男性和女性非婚性交的自由。这主要是在不把性和社会目标、爱和其它情感价值联系在一起的群体中。
因此,一位人类学家关于雷布查人的记录是“性活动事实上与情感分离;这是一种愉快的经历,就像食物和饮料一样必须;就像食物和饮料一样,只要你得到了,从谁那里得到的并不重要;尽管你会感激经常提供你这些的人。”
另一份对另一群体的记录是“所有的人都认为性交主要是一种快乐,在阿兰达……没有证据表明性交具有比快乐更多的意义。”
人类学家发现,多数社会认识到至少接受一些婚外性交作为男性的释放阀,以减轻社会坚持稳定婚姻关系所带来的压力。但同样这些社会对女性的允许就比较少。
但多数社会也认识到了,如果要继续保有婚姻和家庭,让社会机构有效运转,就必须对婚外性交施加一些限制。就像一个人类学家所说的:“对食物、饮料和性伴侣的无限制竞争会很快摧毁一个社会。”
还有一个说:“禁止的控制抑制了社会竞争较多破坏性的形式。许可的控制允许至少最小量的个体健康所需要的刺激满足。”
第三个总结了允许态度的重要性,指出:“婚前许可和婚姻镣铐的放松并不能被看作是对婚姻的否认或取消,而应该是对它的补充。许可的作用不是消极的而是为了维持婚姻。”
因此,大多数社会最终允许或宽恕男性的婚外性交,如果他对此还是小心的,他的行为也没有过分到会导致家庭破裂、忽略家庭、让他妻子的亲属很生气、造成公众丑闻,或给与他有婚外性交的女性的丈夫或亲属造成困境的话。
即使在公开禁止所有非婚性交的社会里,如果没有因此而造成社会难题,都会悄悄地容忍偶尔的失误。几乎没有一个人类社会是严格禁止或严厉处罚男性的婚外性交的。
另一方面,女性较少地被允许有这样的婚外性交。只有10%的文明允许女性有自由的婚外性交。另有40%的文明允许女性在特定场合或和特定的人时有婚外性经历。
例如,允许在周期性尤其是季节性的狂欢仪式上有非婚性交。作为婚礼仪式的一部分,允许或要求新娘这么做。在有些时候这是招待丈夫客人的一种习俗,但这是丈夫把妻子借给客人。偶尔允许,有时要求无血缘关系依法律连接起来的同辈间发生这样的情况。如果婚姻无育的话,偶尔允许甚至是要求非婚性交。
在很多社会里,公开禁止女性的婚外性交,尽管有时如果不是特别不能容忍而且丈夫也不是特别烦恼的话,是可以偷偷进行的。正如我们后来的数据所表明的,这似乎是美国人态度改变的方向。
在大约一半的人类已知社会中,是完全禁止女性婚外性交的,一旦这样做的话,在很多这些社会中都会受到严厉的惩罚。在很多文明中,丈夫有权有时甚至是有义务杀掉反抗的妻子。
在很多文明中,如果他不能对妻子或请求离婚的反抗者施以这样的处罚,会被认为是缺乏男子气概的屈辱证明。如果他不能报复对他婚姻权利产生威胁的人,他会丢掉世袭爵位。
即使是在没有法律和风俗允许这类报复的文化中,男性如果擅自处理,也会得到公众舆论的支持,而不会受到惩罚。在过去的欧洲和美国,这种态度占主流位置;但现在丈夫对不忠实的妻子或其情夫加以严厉惩罚的特权,在美国几乎所有的地方都已经消失了。
然而,即使是在对女性婚外性交进行最严格控制的文化中,这些现象也确实存在,在很多时候是经常存在着。即使那些不赞成自己的妻子有婚外性交的男性,也有兴趣自己这样做,这意味着与其他人的妻子性交。如果我们不理解男性性行为的哺乳动物背景,这种不一致性是无法解释的。
在任何一个特定社会对女性有婚外性交的禁止似乎都是法律禁止。例如,人们认为这样一种活动代表了对社会习俗的蔑视,威胁了丈夫足够经常与妻子性交的权利。
据说妻子有婚外性交会损坏丈夫及其家族的荣誉。并指出这样的非婚性活动会使她忽视她对家庭的责任和义务,而且如果因婚外性交而怀孕的话,毫无疑问会激起社会大众的兴趣。
人们通常相信婚外性交必然导致婚姻不稳定或离婚,同时还有因此带来的其它社会问题。很多时候坚持任何非婚性交本质上都是一种道德堕落;就算不考虑这样做的社会后果,它本身就是对婚姻神圣性的亵渎,结果是反对上帝和社会的罪恶。
各个社会在寻找支持禁止女性婚外性交的理由时考虑了上述各点。如果这些论辩能为在低等哺乳动物雄性的非理性行为中并不存在的行为作出任何解答的话,它们给人的印象会更深刻一些。
根据这些哺乳动物和历史背景,研究一下我们样本中女性的婚外性交情况是很有意义的。
(黄忠晶译自金赛性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