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网络交易太原两企业受处罚

君毅北纬 2024-11-07 10:40:54

违法网络交易太原两企业受处罚。

1. 11 月 5 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 8 起查办的网络交易违法违规典型案件,其中涉及太原的有两起。

2. 2024 年 4 月太原市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网络交易监测监管五级贯通系统派发的线索,对太原市杏花岭区某美容店在直播带货中涉嫌虚假宣传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授权河南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使用其直播账号销售本店的美容项目,当事人在直播中宣称的美白商品均不是美白产品且无美白效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虚假宣传违法行为。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罚款 4 万元。

3. 2024 年 3 月太原市场监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太原市晋源区某药房有限公司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但未能提供其与电子处方提供单位签订的协议。

经查,当事人在美团平台开设店铺某某大药房旗舰店(快递电商),从事处方药品网络销售,其间未与电子处方提供单位签订协议。同时当事人网络销售处方药期间,电子处方上“药房调剂”及“药房核对”处均无工作人员签字或盖章。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及《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决定给予警告和罚款 1 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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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毅北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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