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作者榜#土地是农业的基础,是粮食来源和安全的保障,是农民生活和生存的条件,是农民的命根子。农民对土地的依存程度,是鱼与水,骨与肉的关系,离开了土地,就失去了生活来源,失去了生存条件。因此,农民对土地,极其重视,爱护土地就像爱护自己的生命一样重要,所以,当农民的土地受到周围环境的威胁的时候,使奋不顾身地去保护它。目前,农村土地经常被国家建设和各种方式,将农民的土地征用和流转,使农民得到了非常多的不公正的待遇,农民反应很大,维护自身权益非常困难。
因此,从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之日起,全国各地都在紧锣密鼓地推行落实,农村土地征用和流转,全面执行“两必须四不准”政策,下面就这一政策,逐条分享给大家。“两必须”,一是指农村土地征用和流转,补偿费用必须发放到农民手中,不得截留。在农村往往国家一些重点建设工程,需要征用农民土地,或村子里大量土地,以不同方式流转给不同的人或单位,征用土地补偿费用和土地流转租金,被村集体统一结算,再分摊给农户。这样一来,一些不法分子,就借此机会,侵占、挪用、截留、贪污农民土地征用补偿费用和流转租金,推行这一政策以后,就可以控制这些现象的出现。二是指农村土地征收和流转,必须先补偿后征用。在农村一些单位和流转土地的人,往往都是先征用农民土地和流转土地。
他们先占用农民的土地,再对农民失去土地进行“轻描淡写”地补偿,大量损害农民的经济利益,导致农民失地以后,所有的经济补偿迟迟不能补到农民手中,甚至所有补偿费用不给或者少给。国家全面实行农村土地征用和流转,必须先补偿再用土的政策,就可以杜绝以上不法现象的发生,保障了农民的土地合法权益。农村土地征用和流转的“四不准”政策是依据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制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农民正当的合法权益。①是不准在承包期内随意打乱土地承包关系。我国的土地承包制是从1983年开始的,第一轮承包期到1997年共计15年,第二轮承包期到2027年共计30年,第三轮承包期到2057年共计30年。农民在每一个承包期内,所承包的土地,是不准打乱承包关系,再进行土地承包,不利于土地承包制的稳定性,并且严重影响了农民的利益,所以,在每一个土地承包期之内,是不准打乱承包关系的。
②是不准通过极端手段让农民交出土地。农民在社会上是一个弱势群体,往往在征用土地和流转土地的过程中,受一些单位、村集体、使用土地的一方,占有比较高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他们往往居高临下,咄咄逼人的态势,凌驾于有土地的农民之上,用高压的手段,强行从农民手中巧取和豪夺,侵占农民的土地,是一个违法行为。③是不准低于国家标准征用农民的土地。农村土地征用,国家都有征用土地补偿标准,流转土地必须依据当地的土地流转租金正常行情。国家规定征用土地补偿费用,不准低于补偿标准,流转土地租金不准低于本地流转土地租金正常行情。④是不准违背农民的意愿地强行流转土地。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高,是农民生活的来源,是农民生存的基础,一旦农民失去了土地,是非常危险的事情。因此,各地在征用土地和流转土地的过程中,必须遵循农民的意愿,不能强行巧取和豪夺农民的承包土地。大家对目前国家针对农村征用土地和流转土地,存在的不正常的违法违规的行为,实施了“两必须四不准”政策,有什么看法请在留言区里交流讨论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