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9日至12日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的最显著特点,就是推进制度变革和体制创新。首次定义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加明确强调了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同等重要性;提出了“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特别提出了“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全国和地方资产负债表制度、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制度、股票发行注册制度、权力清单制度等。
决定的出台,意味着改革要向深水区推进,这一点,从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组成就不难看出,这是一场非常难打的战役,也是一场必须打胜的战役,在接下来的一系列改革中,无论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还是国有企业改革、无论是财税改革还是金融改革、无论是政府机构改革还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每一块都是难啃的骨头,每一根骨头都有千丝万缕的利益联系,必须花大力气、下大决心、加大力度才能有序推进。
而从这些年来的实际情况看,决定提出的各项任务,总体是有序推进的,取得的效果也是非常明显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越来越健全、要素市场改革进展顺利、市场体系不断完善、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逐步显现、高效公平的资源配置格局初步形成、市场主体活力不断增强、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地位正在走向平等,等等。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世界性难题,也正在中国的全面深化改革中有了新的答案。